路遇跌倒老人 扶还是不扶?(2图)

发布时间:2011-03-15 00:22 | 来源:营口晚报 2011年01月18日 第A3版 | 查看:1824次

  自南京“彭宇案”起,类似的新闻便时常见诸在各类媒体,似乎在不停地“告诫”人们:搀扶跌倒老人可能会付出的“代价”。近日,“老人跌倒无人搀扶后死亡”,“俩学生搀扶跌倒老人各获万元奖励”两则报道几乎同一时间出现。两则新闻也让我们重新去审视、面对这个令不少人陷入尴尬的问题——

  如果你正走在路上,见到一位老人跌倒在路边,此时的你该如何选择?是伸出援助之手将老人搀扶,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个问题本应只有唯一的答案,但在“搀扶老人反被告”的报道时常出现在媒体的今天,这个简单问题却变得复杂起来,也让记者随机采访的一些市民十分纠结。

  市民观点1:

  扶人需有他人在场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人中,有7人的观点都是需要在有他人在场的前提下才会扶人。

  “要是没有他人在场,我一个人肯定不扶”。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在听到路遇跌倒老人是否搀扶的问题后,给出了这样的答案。他认为,如果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有可能会陷入“有理说不清”的情况之中。“现在社会复杂,什么人都有,以前看过一个报道,说北京一个老人专门靠‘碰瓷’为生。在没有其他人作证明的前提下,我不愿意冒着被告的风险去扶人。”李师傅说。

  苏先生的观点与李师傅相近,他认为遇到这样的事情上前帮忙是无可厚非的事。但自己也应该注意保留一些证据,如果被反咬一口是得不偿失的事。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先报警再救人。

  市民观点2:

  扶人不应该有疑问

  10位市民中,有两位市民的观点为不会顾虑其他问题,直接搀扶老人。“扶啊,从道义上讲是应该也是必须。”王女士坚定地回答道。在她看来,看见跌倒老人,搀扶是不应该有疑问的。

  “虽然是有搀扶之后被诬告的事情发生,但这毕竟是极少数的情况。大多数人还是有正义感的。”王女士说,“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是自己的父母发生这样的情况,没有出手相助,你会是什么感受?站在这个角度上想,我是一定会搀扶的。”

  学生苏畅也持类似的观点,表示会去上前搀扶。“这是最起码的道德标准,如果人人都避之不及,整个社会会变得难以想象的冷漠。对于做了好事还被讹诈的事情,应交由法律处理,那是考验一个人道德良心的另一件事。”

  市民观点3:

  不会搀扶,应交给警察处理

  市民孙先生表示,如果自己面临这样的问题,他不会冒着万分之一的风险去搀扶,而是选择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

  “首先,不能确定老人因何跌倒,冒然出手搀扶有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如果老人思维不清晰,记不清事发时的状况,很可能有力难辨。其次有的老人家属会恶意诬陷,类似的事情媒体也很多见,现在人心难测。最好的办法还应该报警和打120,由专业人士处理,既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能保证老人得到良好医治。”孙先生说。记者 蒋薇

  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发生一下子成为社会热点,“彭宇案”过后,类似事件像连锁反映一样不断出现在公众眼前,使得不少人在面对跌倒老人时犹豫不决甚至退缩。1月13日,深圳两名学生扶起路边跌倒老人并送往医院治疗,各获见义勇为奖金1万元的报道再次引起了各方关注。扶人究竟是否该获奖,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让我们听听他们的观点。

  新闻链接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搭乘公车,到站下车时扶起了一位倒地的老太太,并将她送往医院。老太太胫骨骨折花费了数万元医药费。老太太认定是彭宇撞倒了她,向法院起诉,结果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审理认定彭宇有碰撞事实,判彭宇应补偿老太太40%的损失,即45876元。

  ■2008年1月17日早上,家住扬州老城区国庆路73岁的戴大娘不小心在菜市场大门口摔了一跤,路过的一位小伙子热心搀扶起了老人。戴大娘“站”起来后刚想说声谢谢,小伙子的同伴就提醒他松手,怕大娘“反咬一口”。小伙子便猛地松开了手。结果老人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造成股骨头跌碎,胳膊和腿骨折。

  ■2010年11月15日下午,邯郸市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联纺路上,在长达半个小时里行人们视而不见。途经此处的出租车司机王铁军将老人救起后,老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放心吧,我不会讹人!”

  ■2010年12月29日下午,在福州市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5岁老人孤身外出,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者无人出手相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今年1月1日,深圳两名中学生扶起了一名摔倒的78岁老人,并将其送到医院,待老人伤口包扎完毕之后又将其送回了家。1月13日,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两名学生各1万元

  记者调查

  扶人获奖,你是否支持?

  支持:奖励暖人心

  刘先生:“支持这种做法,现在的人看惯了扶人被讹诈,已经不敢去搀扶跌倒的老人了,看到扶人获得了奖励,能够温暖不少具有正义感却对‘讹诈’事件感到失望的人的心。”

  郭女士:“扶人受到奖励,能够激励人们做好事,弘扬社会正气,让人们知道好人会有好报。”

  孙先生:“我支持奖励这种做法,这种做法的出现能够激励人们做好事,但如果奖惩措施能够并举,效果应该会更好。”

  反对:奖励改变不了现状

  刘先生:“光靠奖励是改变不了现状的,还有可能使得一些人为了奖励而做好事,出现‘有偿帮助’的情况。相比之下,保障搀扶跌倒老人的人不受诬告应该更具意义。”

  徐先生:“帮助有困难的人,本是所有人应该做的事,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种奖励显得现在的人道德缺失,一件本应做的事都获得了奖励,那是不是没有奖励就不去搀扶跌倒老人了呢?”

  陈女士:“最好不用奖励,免得有人钻空子,万一先使计谋让老人摔倒再见义勇为什么的,会让此类见义勇为变得难辨真假。”记者 张闻怡

  扶人获奖,你是否支持?

  是什么让我们犹豫?

  是什么让我们不敢去搀扶路边跌倒的老人?在记者采访中,一位市民说道:“我不愿意冒着万分之一的风险去扶人。”这恐怕就是我们在面对跌倒老人时,在扶与不扶之间犹豫不决的原因。

  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有很多风险,仅仅是因为风险,我们就放弃了帮助一位身处险境的老人?放弃了道德和良心?在这可能存在的风险中选择漠视?这不应该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具有优秀传统美德的民族给出的答案,可现实中的种种可能,使得不少人选择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换个角度想想,为何有人会讹诈、诬告帮助自己的人?恐怕他们考虑更多的不是风险,而是利益二字。如果他们在诬告、欺诈那些善良的人的同时,也能面临着比利益更多更大的风险,或许会感到犹豫的人不是善良的人,而是他们。记者 刘征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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