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23 08:40 | 来源:长江商报 2011-03-10 A02版 | 查看:1492次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福建企业家曹德旺透露,去年他和儿子向西部五省捐款2亿元,但提出“苛刻”要求: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远低于“行规”的10%。曹德旺还组建专业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称若基金会违规使用款项将按善款的30倍来赔偿。(3月9日《广州日报》)
媒体称,这个“史上最苛刻捐款”,开创了慈善问责的先河。事实上,它不仅开创了慈善问责先河,也开创了“经济型慈善”的先河。捐款人不仅要知道自己的钱去向是否透明,更要知道是否有精准投入,运作过程中的损耗是否得到严控。慈善透明,要求对慈善机构进行监督;低成本运作、精准投入,则要求慈善机构像企业生产一般追求利益最大化——只不过,这是“慈善利益”的最大化。
把慈善当一门“社会生意”来做,听起来,道德意味不甚彰显,但这正是现代慈善的做法。曹德旺这一案例可以说开先河,引人期待,大家都希望看到其示范效应的产生。但在期待之前,我们又必须看到这个苛刻慈善订单是如何产生的,协议是如何成功达成的。
首先,曹德旺的个人慈善理念是关键因素之一。曹是个典型的企业家,而当他从事慈善事业时,把生意上的利润最大化理念也带到了慈善事业中,“能省一分就省一分”。而且,他不做个人、企业社会形象的考虑,单纯以慈善事业的终极效益为目标。因此,他不仅是个商业领域的企业家,也成了典型的“社会企业家”。现代慈善,源于观念的变更、理论的发展,源于民间组织、力量的发展,也源于这些“社会企业家”的出现。我们社会的慈善事业,目前最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人。
其次,承接曹德旺捐款的中国扶贫基金会,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如此苛刻的协议,也得慈善机构答应才行。而慈善机构缘何答应?有什么动力去答应?我们注意到,该基金会采用法人治理模式,人事、管理等诸多方面,确已向现代企业式管理方向靠拢。这一模式也决定了其只能靠独立的力量生存与发展,并按照科学化、企业式的模式去运作。可以说,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它为什么有意愿、也敢于接受“史上最苛刻”的捐款协议。
综观这两个因素,“史上最苛刻捐款”要规模化出现,我们还需要不少社会条件。譬如,我们的社会需要大规模孕育“社会企业家”,他们可能是从商业领域转战社会领域的人,也可能是对社会公益事业有热心、有追求的人。其二,慈善机构自身的机制需要更加现代化,要按照“社会企业”的模式去运作。另外,不同背景的慈善机构需要具备平等的准入门槛,需要有着公平竞争的环境——现代慈善当然是应该有竞争的。
我们希望,把慈善当一门“社会生意”来做的人和机构越来越多。“史上最苛刻捐款”的称谓,说明我们的慈善还不够苛刻,道德意味谈得过多,社会效益谈得不够。在现代社会,我们追求现代慈善事业,首先得让慈善像生意一样苛刻起来。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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