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14 00:55 | 来源:江西文明网 2010-05-24 14:12 | 查看:1949次
陈敏,男,37岁,中共党员,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干警。
“绝不让一个犯罪分子从我眼前逃走。”这是陈敏平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2009年8月30日晚,陈敏和同事像往常一样正在市区胜利路沿线巡逻。当巡逻至胜利路和解放路交叉路口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抢劫了”。只见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手持一把近40公分长的单刃钢刀,从二中方向跑出来,陈敏迅速做出了判断,此人定是犯罪嫌疑人,立即和同事一起朝嫌疑人追去。凭着自己良好的身体素质,民警陈敏很快就接近了犯罪嫌疑人,眼看就要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的时候,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突然反身一刀朝陈敏砍来,陈敏躲闪不及被嫌疑人砍伤了大腿,顿时血流如注。嫌疑人行凶后继续朝正大街方向逃窜。陈敏强忍着剧痛,凭着顽强的毅力继续朝犯罪嫌疑人追去。10米、20米、30米,陈敏再次接近了嫌疑人,他以一个虎扑猛地将犯罪嫌疑人扑倒,并牢牢的将对方控制在地上,在随后赶上的同事的帮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直到看到犯罪嫌疑人被押上了警车之后,陈敏才发现鲜血已经染红了自己整条裤子。受伤的陈敏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检查,陈敏受伤部位伤口长10公分,深6公分,共缝了8针。
陈敏的壮举感动了整座鹰城,负伤的第二天,我市个私代表、企业代表、学生代表、妇女代表等各界群众代表纷纷来到医院,许多市民自发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因抓捕歹徒而被砍伤的英勇民警,带去了各界群众对英勇民警陈敏深深的敬意和亲切慰问。陈敏同志的英勇行为也得到了鹰潭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9月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德春同志,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杨晓群同志受市委杨书记和市政府钟市长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专程来到解放军184医院看望陈敏,并送去鲜花和慰问金。2009年9月3日,月湖公安分局党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区民警向陈敏同志学习,学习他英勇顽强、好学上进的精神。
陈敏的英勇负伤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他与持刀歹徒多次“面对面”,身上两次被歹徒用刀砍伤。在陈敏的右手臂上至今仍留有一道长长的刀痕,这道刀痕是2003年的6月份某个晚上一个歹徒留下来的。当时,作为110巡警的陈敏正在水泵厂岗亭值勤,凌晨1点左右,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二化家属区发现有人入室盗窃。接警后,陈敏和另一位同事赶到二化家属区。在搜查过程中,发现有三人骑着一辆摩托车,陈敏当即将车子拦下检查。这时,一年轻人突然从身后拿出一把菜刀,砍在陈敏的手臂上。15年来,不论是作为一名巡警还是一名普通的派出所民警,他总是做好两件事:关爱百姓,尽职尽责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打击犯罪,当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时,他总是冲锋在前,以他面对歹徒大无畏的精神践行着“我是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谱写了一曲“英雄赞歌”。
陈敏同志多次受鹰潭市公安局嘉奖,被评为月湖区公安局2008年度先进个人。(稿源:江西文明网)
(责任编辑:吴雄)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