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1-21 00:06 | 来源:南方周末 2010-09-09 20:04:04 | 查看:1285次
媒体不应该只对出钱感兴趣,更要关心如何用钱。“捐”了不等于“助”了,“助”了不等于“善”了
比尔·盖茨与巴菲特要来北京召集慈善晚宴,很多中国富豪视之为“劝捐”的鸿门宴。这一消息成为近日的最佳谈资,大小媒体纷纷报道和评论。媒体告诉人们的是,富豪们怕慈善;没有告诉的是,很多富豪不怕慈善怕媒体。
可以设想一下,假如受邀富豪都欣然应约,这一场慈善盛宴也公开举行,必将记者云集,拍照提问如电闪雷鸣,现场的每一盏杯、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在案。自此以后,赴宴者名单将被网民牢牢记住。一旦有重大灾难发生,他们的捐款数目将被对照排名;倘若未有出现,或者排名靠后,就会被骂得狗血喷头。
有人会说,慈善是社会美誉,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躲躲藏藏必然有鬼。其实,这是对慈善的严重误解。捐款不是纳税,它是一种自愿行为,而且属于个人隐私。像比尔·盖茨、巴菲特和陈光标这样高调行善,固然有益于倡导社会慈善风气,但是也有人喜欢“做好事不留名”,更不想自己的善行被舆论拿来站队排名,不管是比出自己的不良还是别人的矮小,都非他所愿。
尤为重要的是,善款和税款的区别,还在于前者不必像后者那样,一定要以公共事件和公众舆论为导向统筹使用,更不必“集中力量办大事”。汶川、玉树地震发生了,把持税款的政府不可袖手旁观,但是一个慈善家完全可以相机而动。他可以认为此事件捐款已经足够多、政府已经足够重视,因此不捐或者少捐,而把善款用于被舆论忽略的、较为分散的社会边缘。一个焦点事件,成为慈善家捐款的擂台,或者宣传企业的机会,这是违背慈善本质的荒唐现象。慈善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构件,其要义就在于补充政府和市场的不足,而不是与二者重合。
的确有很多人为富不仁,干坏事挥金如土,做好事却一毛不拔。有人认为,对于这些人“逼捐”未必不可。好吧,就算如此,方法也值得商榷。如果我们认为富人应该拿出更多的钱来,靠舆论来“逼”,随意性太大,情理上不通,效果也不见得好。强制出钱的办法是现成的,那就是纳税。无论是国家钱不够用,还是富人钱多害人,舆论都可以要求修改税法,提高巨额财产税率或者征收遗产税。对谁都一视同仁,而不是碰巧了逮着痛骂,这才叫公平。你可能会说,那这就不是慈善了。是啊,强迫人家拿钱出来,这本身就不是慈善。电视上的很多慈善晚会,明明是强人所难,却要假装人家自愿,这是典型的伪善,对社会道德不仅无益,反而有害。
对于公然作出承诺,获取了社会赞誉,而后又不兑现的所谓“诈捐”,因为捐款人主动将个人隐私转化为公共事件,媒体是可以跟踪监督的。但是,对于更多没有主动曝光的人,媒体应该摒弃这种追踪个人隐私的“黄色小报”作风。
与此同时,媒体对于慈善发展也有社会责任,那么应该怎样来履行这个职责呢?首先应该把焦点对准社会环境,培育对于慈善捐助者和基金会友善、信任的土壤。尤其是政府部门和慈善机构的关系,值得媒体深入探讨。政府支持慈善,并不等于要把慈善机构管起来,也不等于政府出面召开慈善先进分子表彰大会,或者领导人和慈善家握手照相。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并不经常受到领导召见,对于他们手中掌握的巨额善款,政府也无权过问,他们却在慈善事业上忙得不亦乐乎,媒体应该出来释疑解惑。
其次,媒体不应该只对出钱感兴趣,更要关心如何用钱。那些逼人捐款的网民,几乎从来不关心把人家的钱拿去干什么了,这是非常奇怪的现象。一个完整的爱心行动,本身就包含了“捐”和“助”两个部分。“捐”了不等于“助”了,“助”了不等于“善”了。慈善募集机构如何使用善款,往往对捐助者缺乏基本的交代。富豪因此而犹豫甚至拒绝捐款,当然是在情理之中。假如把钱捐给号称世界上最透明的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又担心被网民骂成“卖国贼”。既然如此,你说这慈善晚宴还去不去呢?
(作者:卞乐 自由撰稿人)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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