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主义”是对慈善的伤害

发布时间:2010-12-11 00:08 | 来源:半岛网 2010-12-10 09:39 | 查看:1404次

  近日,陈光标为南京一名保洁员过生日,同时给另外49名环卫工发红包。然而,12月7日,有环卫工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发给他的红包被上级收走了,还收走了同时发的羽绒服。对此,管理部门称,由于当时接受捐助的环卫工是部分代表,这些善款善物将被用于所有环卫工平均分配,而衣服将通过年终评先进来择优发放。(12月8日《扬子晚报》)  

  环卫工们的慈善红包,一不小心成了“公共产品”,虽然他们“以极大的宽容和理解”响应了管理部门的号召,将自己收到的红包和衣服上缴给了单位,但这肯定是一个“艰难的决定”——环卫工们受制于管理部门,人在屋檐之下,即便心里再不痛快恐怕也得表现出点觉悟来,否则以后工作怎么办?而且,当日捐赠会之前,并未说明自己是代表所有环卫工去领捐赠的,回来之后,却要将自己的私人所得变为公有财产,这种心理落差任谁也难接受。

  就慈善财物的流向而言,如果是定向捐赠,那么这流向应该体现的是捐赠者的意志,而绝非权力的偏好。要捐助多少钱,捐给谁,对于捐赠者而言是一种自由和权利,哪怕这其中可能因为种种因素等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公平。既然陈光标当初是定向捐赠,且分配到了个人,那么这些财物就已经是个人物品了,管理部门为什么还要收缴?

  对于收缴财物统一分配,管理部门给出的理由是“平衡环卫工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是公平。可这样的公平至多算是一种想象的公平,是以损害慈善的代价来达到管理上的平衡。管理归管理,慈善归慈善,但权力干预下,二者却一锅烩了。

  相比对慈善自由的伤害,由管理部门集中收缴统一发放的所谓“平衡与公正”不值一提,这本身就混淆了慈善与管理,并且以权力居高临下的姿态干预慈善运行。试想一下,如果慈善者的捐赠,都被相关部门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拿来“平均主义”,或者将平均的东西拿来“集中主义”,无视慈善者的本来意愿和权利自由,那慈善又将在哪里落脚?因此,慈善财物“平均主义”当慎行才是,而管理部门则最应该反思,因为这种“不平衡”是在日常管理中产生的,不是慈善的错,更不是接受捐赠的环卫工的错。(文/丁洪先)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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