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政如何让社会捐赠良性循环

发布时间:2010-12-20 00:18 |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2月03日 08:02 | 查看:1333次

  今年以来,关于“跑步进入老龄化”、“养老保险万亿空账”、中国人面临“未富先老”等等报道引发了国内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不久前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鲜明地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

  众人拾柴火焰高

  未来5年,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将如何建立?百姓的养老之忧能否得到有效化解?11月28日,就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采访中,李部长的一段回答引发了关于发动社会力量更好解决国人养老问题的无限遐想。他讲到: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早已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但有些地区和部门由于认识不到位,尚未把这些政策落实好。

  民政部承担着管理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职责。我们将推动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国家现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方面: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对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虽然政府有了表态,却还有一部分民众要问:民企老板“利字当头”,“为富不仁者”众多,怎么会投入到养老事业中呢?然而实情并非完全如此。

  慈善蓝皮书:民企成为中国慈善主力

  今年11月2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2010年《慈善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并正式发布2010年《慈善蓝皮书》。蓝皮书中指出,2009年我国社会捐赠量稳步增加,达332亿元,增长3.5%。

  蓝皮书中所体现的一点趋势引发了人们的关注:民营企业在慈善事业中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无论从公益主动性还是捐款数额上,都相对处于领先地位。不仅在企业数量和捐款数量中占据了较大份额,而且开始探索新的慈善模式。2009年,民营企业为中国慈善市场提供的资源最多,捐出款物总额超过54.27亿元,占企业捐赠总额的41.35%,占境内捐赠总额的20.39%。

  从2010年发布的中国慈善排行榜的企业捐赠排行榜看,2009年捐赠超过百万元的民营企业有282家,占慈善企业总数的62.9%,这个数字远高于国企和外企。在捐赠总额前10名的上榜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据了5个席位,外资企业有3个席位,而国有企业只有2个席位。

  蓝皮书指出,过去民营企业被扣上了“为富不仁”、“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帽子,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企业每年给社区的助老、基建、扶贫以及其他项目的慈善捐赠额要远远超过捐给慈善机构的金额,隐形捐赠常常被人们所忽略。

  同时,蓝皮书指出,房地产行业表现得最为慷慨和活跃。2010年中国慈善排行榜的企业捐赠榜单上,房地产企业数量占所有上榜企业的16%。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中,单年捐赠前十名的富豪中,也有5名来自房地产行业。

  蓝皮书认为,究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中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利润较高,富豪集中,其中不少民营企业家具有较高的慈善意识;二是在目前公众对高房价存在普遍质疑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需要通过捐赠行为缓解消费者的负面情绪,以期建立较好的口碑。

  最后,蓝皮书指出,金融危机虽然带来了市场困顿,却也催生了企业对于慈善事业的更多理性思考。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不仅仅满足于简单的一次性捐款捐物,更强调对公益事业的通盘考虑,并期待站在企业战略的角度来系统筹划企业的公益行为。

  在扩大市场营销和社会影响力的刺激下,战略性慈善和公益营销开始出现,企业启动了对于企业市场行为的管理学思考,将慈善与企业运营战略联系在一起,并尝试用现代管理办法来管理公益活动,这股力量间接地推动了慈善文化的深入发展。企业开始转变之前一捐了之的简单方式,开始精准计算“捐赠者幸福”,将其量化为市场效益,效用慈善得到提倡。

  为民企喊冤:不要忽视“隐性”捐赠

  在中国,民营企业的形象算不上多光鲜。重要原因是它们赚钱和花钱的方式。人们印象中,民营企业颇似铁公鸡,公益面前一毛难拔。

  曾经有个对比很让中国人不平:2008年,美国的慈善捐赠总额达3076.5亿美元,占GDP总量的2.2%%,而同期中国的慈善捐赠达到1070亿元人民币,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356%%,相差天上地下。与之相辅证的另一消息是,中国民营企业中“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10万家,也就是说多数的企业没有履行慈善义务”。人们不禁对民营企业“为富不仁”大为愤慨、大肆鞭挞。

  实际上,中国的民营企业并非如此小气,只管自己闷头发大财,它们架桥修路、建庙葺祠、赡养父老以及筹办民俗堂会等,没少助义行善。只是这些举动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被民政和慈善机构统计在册而时常为人所忽略而已。

  以浙江瑞安一家企业的账目为例:2009年3月,向村委会捐款3万元,用于修路,有收据;2009年5月,向村委会捐款1万元,用于修建垃圾处理站,有收据;2009年8月,向村委会捐5000元,用于赞助地方活动,无收据。

  当前这种“隐性”捐赠普遍存在,而且呈现本地、民间、多发和低调等特点。它受惠的对象多是与企业密切联系的基层社区组织,主要支持当地的建设和各种活动,跨地区捐赠的案例很少。比如瑞安一家私营企业,它有新、旧两个厂,分别坐落于飞云镇云周少埠村和上望办事处永光村,它的捐款范围就固定在这两厂所在村。

  与“显性”捐赠相比,“隐性”捐赠多是默默进行的,个别企业甚至对公开捐赠表示恐惧。企业采取的“直通车式”捐赠,过程简单且没有华丽的捐赠仪式,更没有媒体的大范围宣传,甚至捐赠的内容和过程只有捐赠者和受捐者双方知道。这跟“显性”捐赠时鞭炮齐鸣、锣鼓喧天惟恐世人不知的情景大相径庭。

  “隐性”捐赠对于社区慈善现实需求的满足无疑有巨大贡献,是社区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它受各种规章制度限制少,灵活机动,其动员范围一般很小,目的性明确,整个过程从操作上来说相当便捷。

  隐性捐赠的“副作用”同样也很大。《中国慈善发展报告》执笔人虞志秋认为,最明显的“副作用”莫过于形成一种错误的“民营企业无捐赠”假象,从而打击了企业慈善捐赠的积极性,破坏了慈善捐赠的自愿性、公益性。

  另外,“隐性”慈善的特点使得许多民营企业在进行捐赠时无法获得正规的发票,甚至有时连收据都无法获取,如此也就无法获得合法的税收优惠。

  说到隐性慈善存在的原因,这跟我国慈善机构公信力低、损耗大很有关系。慈善机构公信力建立在“透明的玻璃口袋”上,这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所在,也是慈善事业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史还不超过30年,真正可以称为慈善组织的发展史还不足20年。

  有少数慈善机构没有做到公信力的培养,有的政社不分形同虚设;有的有机构,无活动,更谈不上公开性和透明度。甚至有一些慈善机构财务混乱,信息不公开,捐助善款的接收和使用上缺乏完善的监督追惩措施。捐款的来源、流向等这些捐款者应该知道的信息并没有公开,捐款者的知情权被忽略了。

  虞志秋还表示:“企业家最担心的是,这些钱被一些不良的基层官吏借机中饱私囊,贪污浪费。因此,与其让人挥霍还不如捐给自己看得见的机构,这已成为许多企业家共同的想法。民营企业的捐赠因而流向了实打实的社区建设。”(中国青年报,记者 董伟)

  避免“报国无门”、激励不当

  刚刚闭幕的广州亚运会精彩纷呈,然而在承办期间却也发生过伤害民企捐赠积极性的事。

  2008年,民营企业家王锐祥诉苦道:时下不少重点项目招标都非原装进口不要,国内自主品牌被拒之门外。以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为例,就是全套使用进口产品,连配备的话筒等音响都是产自德国。他还说道:“虽然‘鸟巢’里的音响都是我的,但我连亚运村都进不了。”投标无门后,他甚至想找到亚组委,免费捐给他们用,但也遭到了拒绝,“他们看到我,都躲得远远的,要我找市长。”

  除了“报国无门”之外,减税优惠有时也对捐赠者的吸引力不足,个别企业对于申请减免税收的手续也不大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不去办理减免税,加上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互利”的捐款心态,许多人都会觉得,捐都捐了,没必要再为此去争取一点小钱了。

  事实上,对于慈善捐赠的企业而言,“同样想的也是没必要再为此争取一点小钱了”。既然一个企业肯捐,那肯定就不会在乎优惠的小金额。单从利益的角度出发,类似办事容易些、申请工业用地更简便些、与有关政府工作人员关系更融洽些似乎更具有吸引力。

  某公司经理就对《中国慈善发展报告》课题组说:“既然捐钱,那还差那么点钱吗?平时办事别为难我们,就可以了。虽然捐给村里的钱我们拿不到发票,但比起捐给慈善总会等部门的效果要稍微好点,更直接点。减税优惠对我们来说虽然有吸引力,但并不是非常大。”

  可见,在调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甚至其他问题的时候,如何找到更多的合理途径发挥各类个人、企业、组织的特殊能力;如何在合理的范围内更好地激发它们的积极性,是我们在未来科学利用社会捐赠的核心问题。(本文综合新华社,人民网,中国广播网,中国青年报,羊城晚报等媒体稿件)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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