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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1)(3图)

发布时间:2022-03-12 19:41 | 来源:皮书网 2022-01-21 | 查看:7850次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1)》。

  2020年是人类历史上非同寻常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各国及全球治理形成一次大考,我国慈善事业在危机与变局中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

  身处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慈善事业因为抗疫而呈现喷涌之势。虽然社会组织总量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并且举国动员的治理体系也在继续加强对社会资源的吸纳,但是慈善资源总量仍然呈现喷涌之势,志愿服务也实现较高质量增长。在人类减贫和疫情防控的中国道路上,家国共同体得到空前强化。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量为89.44万个,较2019年增长3.21%,其中,社会团体37.5万个,社会服务机构51.1万个,基金会8385个,分别较2019年增长0.81%、4.93%和10.62%。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共设立慈善信托463单,合同金额32.42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554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依法登记,较2019年增长8.41%,临时活动备案3239项,较2019年增长32.64%。

  蓝皮书一直以来,将社会捐赠总量、全国志愿服务贡献价值和彩票公益金三者之和设定为全核算社会公益资源总量。2020年全国社会公益资源总量预测为4100亿元,较2019年增长18.85%,其中社会捐赠总量为1520亿元,彩票公益金总量为959.84亿元,志愿者服务贡献价值折现为1620亿元,分别较2019年增长10.14%、-15.80%和79.28%。2020年“99公益日”在慈善资源募集方面再创新高:互动人次高达18.99亿,5780万人次爱心网友通过腾讯公益平台捐出善款23.2亿元,加上爱心企业3.24亿元配捐和腾讯基金会提供的3.9999亿元配捐,总共募得善款30.44亿元。

  2020年经过新冠肺炎疫情的洗礼,中国志愿服务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里程碑高点。我国实名注册志愿者总数达到1.92亿人,志愿团体79万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间总数37.19亿小时,贡献人工成本价值1620亿元。注册志愿者总数较2019年增长23.87%,累计志愿服务时间总数较2019年增长63.98%。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成为一道亮色,志愿服务制度化、标准化与专业化建设提速,最大的挑战依然是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缺乏基础保障与认可。

  2020年,抗击疫情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首要议题。围绕着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对外疫情防控和对内行业建设两个方向,慈善共同体的建设被再次推向高潮。构建有韧性的慈善共同体成为国内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重要路径。它不仅包括社会组织的嵌入式发展和网络化协同,同时更是跨部门的多业态融合,具体包括志愿者共同体、社区共同体、公益服务共同体、慈善捐赠共同体及行业自律共同体5个层面。

  这一年,慈善事业法治化进程加快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并在随后发布《慈善法》修法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人大开门修法,社会各部门通力配合,其修法建议被人大所吸纳。

  2020年,中国慈善事业再次陷入公信力遭公众质疑的阴霾。个案筹款、抗疫物资的分配及发放、大病众筹平台公益属性和运营模式、性骚扰及反对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99公益日”举报与惩罚机制等议题都引发了公众的质疑与争议。

  在后疫情时代,重返韧性的慈善共同体成为反思这一段时间公益慈善的工具化之后的一种价值回归。在政府负责的治理机制吸纳社会的同时,我们依然需要推进以社会自发的情感联系和社会自组织为本的慈善共同体的建设,应该继续强调慈善共同体的韧性建设,继续鼓励志愿者自组织化、促进社区防疫互助网络常态化、大力发展公益价值链、重点培育民间基金会,以催生能够消解内部张力和外部压力的韧性因子。

  1.我国慈善资源总量呈现喷涌之势

  相关测算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社会公益资源总量修正为3449.74亿元,其中社会捐赠总量为1379.74亿元,彩票公益金总量为1140亿元,志愿者服务贡献价值折现为903亿元;2020年全国社会公益资源总量预测为4100亿元,较2019年增长18.85%,其中社会捐赠总量为1520亿元,彩票公益金总量为959.84亿元,志愿者服务贡献价值折现为1620亿元,分别较2019年增长10.14%、-15.80%和79.28%。2020年“99公益日”在慈善资源募集方面再创新高:互动人次高达18.99亿,是2019年的2.15倍;5780万人次爱心网友通过腾讯公益平台捐出善款23.2亿元;加上爱心企业3.24亿元配捐和腾讯基金会提供的3.9999亿元配捐,总共募得善款30.44亿元。捐赠人次较2019年的4800万人次增长20.42%,募款金额较2019年的24.90亿元增长22.25%。

  全民抗疫行动成为慈善资源总量激增的首要因素,国务院发布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显示,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约389.3亿元,物资约9.9亿件。界面新闻发布的“2021中国慈善企业家榜”统计的2020年度捐赠总额为177.76亿元,其中38.23%捐赠给各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使用;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与民德咨询(北京)公司发布的“中国捐赠百杰榜(2020)”捐赠总额为307.66亿元,约24%捐赠给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使用。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疫情期间,有来自72个国家和地区的861家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了各类医疗物资,价值超过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新冠肺炎疫情激发了企业捐赠的热情,但是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的叠加影响,企业捐赠总量仍然与上年相当。例如,“2021中国慈善企业家榜”统计的2020年度捐赠总额较2019年减少1.58亿元,降幅为0.89%;而“中国捐赠百杰榜(2020)”在剔除虞仁荣的200亿元承诺分期捐赠之后,捐赠总额则较2019年大幅减少48.66亿元,降幅为31.13%。《2020福布斯中国慈善榜》同样显示,上榜的100位企业家(企业)现金捐赠总额为179.1亿元,较2019年的191.7亿元下降6.6%。除了传统的现金捐赠,国内企业和慈善家的股权捐赠模式日趋成熟。例如,2020年4月,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与清华大学教育基金签署捐赠协议,将其持有的2亿股万科股票捐赠给基金会;5月,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给湖南省湘江公益基金会的2000万股爱尔眼科股票完成过户;6月,秦英林捐赠给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当时市值8亿元的牧原股份股票也完成过户。

  2.中国基金会关注领域各有侧重,新成立基金会更多聚焦扶贫助困

  蓝皮书指出,基金会关注领域各有侧重,新成立基金会更多聚焦扶贫助困。

  中国基金会关注的领域丰富多样、各有侧重。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8549家基金会披露了关注领域情况;教育和扶贫助困是基金会目前最关注的两个领域,基金会行业为2020年全面脱贫做出了重要贡献;医疗救助、安全救灾、老年人等领域也受到较多关注(见图10)。从基金会类型来看,公募基金会更聚焦于见义勇为、儿童、青少年、公共安全等领域;非公募基金会在公益事业发展领域投入更多。

B

  从不同注册层级来看,部级基金会重点关注的议题较为宏大,如科学研究、文化、安全救灾、国际事务等;省级基金会更关注与社会生活关系紧密的项目,如医疗救助、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见义勇为等;市级和县级基金会对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社区发展及公益事业发展等议题关注度较高(见表1)。

C

  与2019年类似,2020年新注册基金会中,超六成新注册基金会涉及扶贫助困领域,扶贫助困稳居新注册基金会最关注的领域,比例远高于整体水平;创业就业议题成为新焦点,跃居2020年新注册基金会关注领域第4位(见图11)。

D

  3.中国慈善法治发展应持续关注六大方面

  蓝皮书对中国慈善法治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慈善法》施行之后,不仅有配套制度,不仅有公民的慈善意识和慈善法治观念的增强,同时也成立了一批慈善研究机构,掀起了慈善文化、慈善法治和慈善创新理论研究的热潮。法治本身就不仅仅是一部法律的事,《慈善法》虽然奠定了慈善法治的教义学基础,但从这些年实施的情况来看,从文本上的法到实践上的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法律需要制度配套,也需要社会经济环境的契合,法律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镜像,也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共识。因此,至少需要在以下六个方面继续关注。

  第一,妥当处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与社会组织治理之间的政策目标张力。我国有关社会组织治理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存在政策目标上的张力,在社会组织基本法缺失的情况下,《慈善法》既要承担慈善事业发展促进和规范的功能,又要在法律层面尽可能系统地规定社会组织发展与监管的问题,功能杂糅。因此,在《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慈善组织监管过度与监管不足的双重困境。摆脱这种困境既需要全国人大将社会组织基本法纳入立法规划,也需要加快对社会组织管理行政法规的修改出台进程。

  第二,正确认知社会保障与公益慈善话语/制度的关系。《慈善法》的立法目标非常多元,首先是针对我国社会力量参与国家的社会保障、扶贫与其他公共事业的倡导与激励的法律化与制度化,其次是将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机制的法律化与制度化。但在以往的话语和制度设计中,过分强调慈善事业作为国家社保“补充”的地位,忽略了社会力量作为公益慈善事业主体的主动性和自主性,影响了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公益慈善事业社会创新目标的实现,疲于应对政府某些短期目标要求的行动。因此,在《慈善法》中应该适度区分国家对慈善事业的基本要求和慈善事业的自主性之间的差异,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第三,协调小慈善与大慈善的目标,促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转变观念。《慈善法》实施多年,但作为《慈善法》重要创新点的“大慈善”观念未能形成普遍共识,公益慈善事业的行政治理存在内在分歧,作为慈善事业主管部门的民政部囿于现行体制,无力承担也不愿承担对大慈善中的教科文卫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主管工作,而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也缺乏法治保障。因此依然需要在国家治理的高度重新审视慈善事业发展,建立诸如国家慈善委员会等国家层面的慈善事业协调治理机制。

  第四,认知慈善法的社会法性质,协调慈善法中的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目前《慈善法》作为社会法的定位比较尴尬,其公法本位的现实与私法因素的要求存在平衡的困难,行为法要求与组织法要求之间也存在张力,过分强调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管,而忽略慈善组织与捐赠人、志愿者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需要在修法过程中重新反思《慈善法》处理公法导向与私法导向、组织法导向与行为法导向、促进法导向与规制法导向的关系中的基本态度。

  第五,在合法性审查的体系中处理慈善法和其他政策文件之间的关系。因为立法技术的瑕疵和我国法律解释体系的限制,目前针对与《慈善法》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缺乏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自由裁量权过大,因此出现了一些具体的法律实施难题,例如公募基金会的新设、互联网募捐平台(信息公开平台与募捐服务平台)的性质区分、慈善组织直接登记政策的落地以及个人求助与慈善之间的关系等,这些既需要启动法律修改程序、制定相关实施条例和细则,也应该启动与《慈善法》相关的法规备案程序,清理与《慈善法》规范和目标相冲突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第六,确立法律与章程的界限,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慈善组织治理结构。目前,行政部门几乎垄断了慈善组织“章程”的表达权,留给慈善组织自主表达章程条款的空间不大。而对于一个组织而言,“章程”其实相当于“宪法”,应该在法律上给慈善组织自主表述章程条款的权利,不具体干涉慈善组织的章程表述权,而只是给出一些表达的原则和表达禁止性规则。章程示范文本应该只是示范性的,而不应该是强制性的。

  《慈善法》施行5年,《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21年,是时候从更宏观和深入的层面去统合两部法律之间的关系,虽然从历史变迁过程中,我们能够明显地看到从捐赠话语到募捐话语,从慈善行为法制模式到慈善组织法律模式的演变,但是这种自发的演变需要进行自觉的反思,要去观察不同的慈善文化在当代中国语境中的竞争与发展,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慈善法治,谱写慈善法治的中国乐章。

  精彩目录

Ⅰ 总报告

1. 建设韧性的慈善共同体:2020年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报告

前言

一、 慈善事业呈现喷涌式发展

二、 重返有韧性的慈善共同体

三、 总结与展望:后疫情时代的慈善共同体

Ⅱ 分报告

2. 2019~2020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报告

3. 2020年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指数报告

4. 2020年中国慈善法治发展报告

Ⅲ 行业报告

5. 2020年中国基金会发展报告

6. 2020年中国彩票与慈善发展报告

7. 2020年中国防灾减灾救灾慈善报告

8. 2020年中国企业慈善发展报告

Ⅳ 专题报告

9. 变局挑战:基金会的应变与协作——基金会参与新冠肺炎抗疫调查报告

10. 当代中国慈善法治发展的勾勒:回顾与展望

11. 韶关市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的乡村振兴工作

12. 2020年疫情下教育公益组织调查

13. 大考中的前行——2020年中国慈善会系统发展报告

14. iWill抗疫联合行动中的专业志愿服务研究报告

15. 2020年中国企业基金会发展报告

Ⅴ 热点事件

16. 社会力量联合行动,共筑疫情防线

17. 《慈善法》首次执法检查,政社合作助力社会治理

18. 志愿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制度化提速

19. 收官之年,社会组织持续助力脱贫攻坚

20. 反性骚扰事件持续发酵,防治机制亟待落地

21. 吴花燕事件警示:个案筹款,何去何从

22. “草根NGO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云南曲靖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拉锯九年结案

23. 质疑声中的湖北红十字会

24. “99公益日”,助力公益持续发力

25.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引热议

Ⅵ 附录

26. 2020年度中国(大陆地区)公益慈善纪要

27. 关于《慈善法》执法检查后启动修改程序的建议

28. 2020年中国公益慈善(主要)政策法规

29.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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