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全面落地 践行宪法精神 礼赞功勋英雄(组图)

发布时间:2021-12-07 16:14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12月07日 08 版 | 查看:6980次


  袁隆平

  申纪兰

  黄旭华

  于敏

  孙家栋

  张富清

  屠呦呦

  李延年

  以上8位为2019年“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人就像种子,要做一粒好种子”,为实现禾下乘凉梦和杂交水稻覆盖全球梦,“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毕生倾其心血,只为稻谷飘香;左眼被弹片击中,“八一勋章”获得者韦昌进身负重伤依然坚守阵地,用行动诠释军人本色;“让学生们远方有灯、脚下有路、眼前有光”,“七一勋章”获得者张桂梅用教育点亮山区女孩人生梦想……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立法机关和其它部门逐渐完善国家荣誉体系,最高规格褒奖英雄模范,弘扬国家功勋英雄身上展现的忠诚执着、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由宪法规定,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法律地位,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活动,是全面实施宪法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工作,多次强调依宪立法,推动宪法实施,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重要制度的鲜明体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评价说。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三十年磨一剑”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功勋荣誉制度。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原法制局会同相关部门,着手研究起草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明确提出“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决定》中的这部分表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开展的多次授勋表彰活动,是在极大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凝聚力和民族自豪感、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些已进行的授勋表彰活动为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焦洪昌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指出,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我国国家荣誉的种类、层级、颁发主体等均有待进一步梳理、规范,《决定》中释放的重大立法信号表明,我国要在立法层面逐渐完善国家荣誉体系,使之更加法治化、规范化。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这部法律把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种类名称、授予对象、人选提名等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建立起来。

  从1986年着手研究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直到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前后历时将近30年,可谓“三十年磨一剑”。

  焦洪昌分析认为,这部法律将勋章和荣誉称号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强化民族精神,加强国家荣誉体系建设,推动宪法层面的国家建构。

  “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重要目的是强化国家认同,进而加强公民和国家之间的纽带,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有利于加强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推动公民对国家、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焦洪昌分析说。

  “这部法律是宪法得到全面实施的又一重要体现,弥补了国家荣誉专门立法的空白,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基本法律,为开展颁授活动提供了法治保障。”胡锦光说。

  推动形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社会氛围

  2017年7月,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七一勋章”授予办法》《“八一勋章”授予办法》《“友谊勋章”授予办法》,经中共中央批准实施。同时建立党、国家、军队功勋簿,确立了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统一、规范、权威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

  “这统一了我国的荣誉奖项,明确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的颁发、授予主体、对象和标准。”胡锦光表示,“五章一簿”体系的确立使得我国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更具体系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爬峭壁、蹚冰河、冒飞雪,面对艰苦环境,反恐英雄王刚冲锋陷阵,无惧生死;“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国家强起来,国防强起来”,“两弹一星”元勋程开甲,奉献大漠20多年,苦干惊天动地事,甘做隐姓埋名人……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之际,中央军委首次颁授军队最高荣誉“八一勋章”,王刚、程开甲、韦昌进等10人被授予“八一勋章”。

  2018年12月,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于敏等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向阿兰·梅里埃等10名国际友人颁授中国改革友谊奖章。

  焦洪昌认为,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社会氛围,“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

  “一个人的名字,早晚是要没有的,把微薄的力量融进祖国的强盛之中”,28载隐姓埋名,于敏填补了中国原子核理论的空白,为氢弹突破作出卓越贡献;“把根永远扎在农村大地”,申纪兰一心为民,她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2019年9月17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根据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定,于敏、申纪兰等42人被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国家荣誉称号”三类法定国家荣誉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并举行隆重的颁授仪式,是我国现行宪法施行以来的第一次。

  “这次集中颁授,代表着我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已经相对成熟,宪法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领域实施已经实现了常态化。”焦洪昌说,“这对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尊崇宪法、热爱宪法、践行宪法起到积极作用。”

  建党百年颁授“七一勋章” 五大最高荣誉颁齐

  带领村民历时36年,在悬崖绝壁开凿出一条总长9400米水渠,黄大发用实干实现“水过不去、拿命来铺”的誓言;“再苦再累也要守好祖国的每一寸土地”,卓嘎数十年如一日以抵边放牧、巡逻的方式守护数千平方公里的国土……2021年6月29日,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黄大发、卓嘎、王兰花等29人被授予。

  “‘七一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创造宝贵精神财富的党员,这是党内最高荣誉。”焦洪昌说。

  我国最高荣誉体系中的“五章”包含已颁授过的“共和国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在建党百年之际颁授“七一勋章”,标志着五大最高荣誉已全部颁齐。

  焦洪昌认为,此举进一步落实了宪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规定,完善了功勋荣誉表彰体系,对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时值建党百年,更加凸显了国家典礼的完整性、庄重性。”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全面落实,能够有效形成全体人民强烈的国家认同感、群体自豪感、民族自信心,迸发全体人民爱党爱国、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胡锦光说。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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