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李建良(图)

发布时间:2021-03-27 17:4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9年9月5日 | 查看:604次

  李建良,男,壮族,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看守所所长。

  18年来,李建良受死刑犯之托,默默践行承诺,尽心尽力照顾其年老母亲和一对儿女,成为人们心中的“信义警官”。

  2001年,死刑犯黄某临刑托付,希望李建良能帮忙照顾其年迈母亲和年幼儿女。李建良虽然与黄某非亲非故,但仍然答应了黄某的请求。为照顾祖孙三人,李建良翻山越岭给他们送衣服送钱,陪他们吃饭、聊天,每当老人身体不适,李建良立即带老人到医院检查治疗。李建良承担了两个孩子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学费、生活费以及黄母的医药费。

  2015年年底,黄母不慎摔断手臂,李建良第一时间将老人接到县城医治。由于医院病床紧张,为了不耽误治疗,李建良便将黄母接到家中住下,夫妻俩每天轮流将老人送到医院,打完针换好药之后又接回。在老人养病期间,李建良跑医院、找偏方,为老人早日康复竭尽全力,在场的医生、护士和病友都非常羡慕老人能有如此孝顺的“儿子”。

  黄某孩子因为家庭的缘故,经常被同学鄙视欺负。为了不让孩子伤心难过,李建良参加了两个孩子从小学到高中所有的家长会,听取学校老师对孩子的评价和建议,积极参与两个孩子的教育。只要有空就把他们接到县城,给他们买新衣、文具,带着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吃饭、玩耍。

  李建良家境并不宽裕,母亲于1996年去世,父亲身体不太好,妻子是普通职工,儿子尚且年幼,家庭负担不轻。他对自己很“吝啬”,一件夹克穿了将近10年,公文包用得掉皮了都没舍得扔,警用皮鞋和配发的警服是他的标准装备。他的善举打动了妻子和儿子,对于他的付出,妻子和儿子都默默支持。

  李建良把祖孙三人当亲人,用心照顾,用爱呵护,想尽各种方法去温暖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在他的努力下,黄母日渐开朗,一家人也渐渐走出了杀人犯亲属的阴影,黄某的儿子从学校毕业后,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女儿也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李建良荣获“全国十大守信人物”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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