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27 00:36 | 来源:东方路桥集团网 2010年9月04日 | 查看:1896次
——全国劳动模范候选人鄂尓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总裁丁新民事迹材料
十二年来,内蒙古地区一直活跃着一支“草原上的民营筑路铁军”—— 鄂尓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这家企业在领军人物丁新民同志带领下,不断创造着社会财富和传奇故事,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各界群众的广泛赞誉。集团拥有公路工程总承包国家一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国家一级资质,先后中标参建了呼市东出口高速公路、呼市机场高速公路、国道丹东至拉萨高速公路包头过境高速、内蒙古与宁夏的省际大通道乌巴一级公路等部分标段及鄂尓多斯市重点公路和市政建设项目。集团以BOT模式建设经营了鄂尓多斯市东杨公路、乌审旗达通高速公路及辅道、呼市呼蒲高速及辅道、海生不浪黄河特大桥等项目。至2009年底,集团已累计纳税3亿多元,捐助社会公益事业2.2亿元,集团总资产65亿元,经营范围涉及公路、铁路、煤电、房地产、生态治理、酒店旅游等产业。
集团成立十二年来,集团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集团及所属企业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后两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两次被评为“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集团团委及所属团支部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集团公司还先后被评为“全国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中国诚信企业”。还多次受到自治区、鄂尓多斯市、东胜区各级党政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表彰奖励。
集团总裁兼党委书记丁新民荣获“全国道德模范(诚实守信提名奖)”、“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人物”、“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家”、“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光彩事业明星”等多项殊荣,并被选为内蒙古第七届党代会代表、内蒙古第五届人大代表、内蒙古第九届政协委员。
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办企宗旨,保障员工和民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丁新民,男,蒙古族,1950年出生于革命干部家庭,从小受到革命传统的教育熏陶。在知青时期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因一贯吃大苦、耐大劳,被团里称为“丁铁人”,并于1971年光荣入党。知青返城后,丁新民被分配到伊盟公路总段,先后在几个很落后的二级单位任职,由于他总是千方百计为属下排优解难,所以获得群众拥护,再落后的单位,到他手里不出一年准能变为先进,被人称为“一年变样书记”。
1997年,已经升任伊盟公路工程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的丁新民抱着为国家创财富、为职工谋利益的强烈愿望,依然辞官下海,领办了他的第一个股份制民营企业伊盟东信公路股份公司,并在内蒙古第一次采用BOT模式,引进外资,建设经营伊盟煤炭外运的主干道——包府线东杨公路。此举有效解决了国家资金短缺的困难,有效破解了伊盟煤炭资源转换战略的“瓶颈”制约,东杨公路每天煤炭外运由不足一万吨猛增到四万多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更可喜的是,东杨公路模式为全内蒙开创了民营资本踊跃投资公路桥梁建设的成功道路,被全区交通系统迅速推广,使长期落后的全区公路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
丁新民在创业之初,以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企业作为企业的理论基础和奋斗目标,并把分配问题视为建设长寿企业的根基。他不采纳社会上流行的“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而是主张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的共赢。他不允许把企业办成少数人发财的乐园,而是把“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作为办企宗旨,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本重于资本”的分配理念和分配机制,确保员工和民工等基层劳动者切实享受到企业发展成果。他提出了“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的理念,实施多种形式的全员持股制度,扶持员工和民工成为有产者,能够分享企业积累和企业剩余。集团为员工盖起了户均120平方米的住宅楼,使500多户员工搬进新居。还给道班工人盖起住宅楼,使这些长年累月工作在荒郊野外的养路工们住上了楼房,享受到了集团发展带来的实惠。集团还采取帮助贷款的方式,使450多名员工拥有了私人小汽车。在集团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员工的收入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年终还发放高额绩效奖金。2007年以来,进一步调整分配方案,员工月工资增加了两倍。现在,跟随他创业的员工,都提前进入了小康,成为通过勤奋劳动率先富裕起来的人。
为了让在东方路桥干活的成千上万的农民工也能逐步富裕,丁新民破天荒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提出“东方金字塔”理念,把农民工和员工共同定位为企业的基石和主人。他还把民工联队建设作为集团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把政治上是否平等、生活上是否关心、经济上是否增收、技术上是否提高作为衡量“一把手工程”是否合格的标准。他率先在民工联队成立了党支部,率先在民工当中发展党员,连续三次召开民工联队代表大会,重奖十佳民工联队10辆越野轿车、10辆农用车、10辆高级摩托车。集团独创性地出台“绿卡民工联队管理办法”,对评上绿卡的几十支民工联队每人每天补助2.5元至5.5元的伙食费。同时,民工联队也相应补贴,实现了民工免费就餐。集团还对每支绿卡联队捐助了统一服装被褥、冰柜、洗衣机、电视机、活动板房、钢架床、洗浴设备,民工来集团打工只带洗漱用具即可。此外,集团每年拿出300万到500万元扶持民工联队发展。2007年以来,集团每年投入民工联队建设专项帮扶资金达3000万元,用于帮助民工联队购买工程机械,不断壮大民工联队实力。民工联队由初来时只能完成年产值几十万元的“锹头队”普遍发展成了年产值上千万元、上亿元的施工队伍。
丁新民推行的“一把手工程”还实施了定额管理、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让民工工资从过去的日均25元增长到现在的150多元。多年来,集团通过技术培训、下派指导员、技术帮扶等措施提高民工的从业技能。现在已有287名民工取得国家安全作业操作证书,352名民工取得国家劳动技能职称证书。先后有5万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族民工在东方路桥就业。
广大民工在东方路桥找到了做人的尊严,更感受到了做主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民工党员代表被选为集团党委委员,参加集团决策。民工联队长和骨干民工每年参加集团的年初工作会议、“七一”建党纪念活动和年终表彰奖励大会。冬春季工闲时节,他们还和全体员工一样,享受集团补贴去国内外旅游。在东方路桥,没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没有“民工荒”,民工联队和企业结成了牢固的命运共同体,主动地配合企业完成急难险重施工任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共同推动东方路桥快速发展。企业年产值由1998年初创时的3千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27.5亿元。
牢记党的历史使命,确立党建工作在民营企业的统率地位
丁新民是党培养起来的忠诚的基层领导干部,他向来都把党建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1998年开始领办民营企业东信公司时,他认为,办企业首先要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他在公司高层管理会议上多次强调:我们都在党旗下宣过誓,不论走到哪里,都不能违背我们的信仰和誓言。鉴于当时多数民企思想信仰混乱、只顾千方百计赚钱的现状,丁新民认为,这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变不变色的大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地对历史作出回答。于是,他提出了公司当前及整个21世纪总的发展思路:“以党建工作为统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提升现代企业制度、科技实力、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接着,又报批成立了鄂尓多斯市第一家民营企业党委,组织开展丁新民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的创建工作,把党的一系列理论和方针政策落实到企业各个方面。接着,丁新民又在民工联队中组建临时党支部,主抓“一把手工程”的落实,切实保护民工权益,并引导民工联队向现代施工企业方向发展。几年来,集团党委先后组建了12个民工联队临时党支部,24个联队党小组,共发展了31名民工党员,不仅使245名民工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而且使所有进入东方路桥施工的民工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的工作体系,实现了“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的目标。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突破,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和思想保证。每到施工旺季或遇到急难险重施工任务时,共产党员总是冲锋在前。如2005年东康线施工过程中,第二工程公司党支部带领王德平民工联队临时党支部把任务紧迫的东康线公铁立交桥定为“党员示范工程”,坚守工地,科学安排,严格管理,带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联队全体民工在80天内完成了从桩基到桥面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打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2006年7月,因征地拆迁工作滞后,S103线大黑河大桥一时成为全线贯通的“卡脖子”工程。在这种情况下,第四工程公司党支部和刘世奇民工联队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带头加班加点,并组织联队团员、青年成立青年突击队,昼夜四班倒施工,仅用42天的有效施工时间完成了需两年才能完成的大黑河大桥右幅工程。每到公益事业捐款或义务献血时,共产党员也是率先垂范。2008年5月,东方路桥集团党委为汶川地震及时捐款108万元之后,又开展缴纳“特殊党费”活动,246名员工党员和13名民工党员迅速缴纳了“特殊党费”516.115万元。几年来,集团写入党申请书的员工争先恐后,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凝聚了企业的风气和文化,提升了企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丁新民同志倡导的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成为企业的特色品牌,一直受到各级党政组织的肯定和支持,通过各种形式在东胜区、鄂尓多斯市和自治区各类民营企业中推广,起到了良好的辐射效应。
质量报国 财富济世
丁新民多年在基层摸爬滚打的经历,铸就了他的诚信人格、硬汉品质,并带出了东方路桥敢打硬仗的铁军作风,塑造了东方路桥质量品牌。同时,丁新民又胸怀着一副为民谋利、扶危济困的慈善心肠,带领东方路桥不断升华企业公民的境界。
作为企业最高领导,他既能做到运筹帷幄,又能身先士卒,被社会人士称为“光头局长”、“光头总裁”。这是因为每逢工程重大攻关的关键时刻,他总是“剃头明志”:“修不好工程决不留发!”于是,员工们都和他一样,“剃了头的上”!像战士出征一样,剃光头以示坚定的决心。在109国道东线工程决战100天的战斗中,丁新民每天吃住在施工现场指挥部,晚上12点钟安排完工作后才入睡,而次日凌晨4点,他的轿车准时驶出指挥部,开始检查沿线十几个点的施工准备情况。有一次,他高烧39度多,仍然咬牙和员工们抬着200多斤重的石头。8月6日,在路面工程即将完工之时,石料告急,丁新民带人连夜到万家寨水电站工地求援,不慎掉进山间排水道中,双脚严重扭伤,脚脖子肿的像碗口一样粗,但他拒不住院治疗,仍拄着双拐坚持在施工第一线指挥,直到8日工程合龙,他才在员工的劝说下住院进行治疗。在东杨公路建设中,又是凭着这种精神,才使73公里长、需要3年工期的BOT项目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建设、当年通车收费的目标,而且工程运行三年后交付内蒙古质监站验收,仍被评为优良工程,从而被交通同行们叹为奇迹。
在每条高等级公路建设中,丁新民明确要求:“二级路要按一级路的质量标准来修,一级路要按高速路的质量标准来修。”对于有些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为了降低成本,工程合格就行”的思路,丁新民明确回答:“东方路桥的词典里没有‘合格工程’,只有‘优良工程’”。在修筑东胜区杭南路过程中,有一段30米长的路面,经过自检,除了路面平整度未达到优良外,其余全部达到优良指标。有些员工认为已经符合规范要求了。但丁新民却做出决定:有一项指标达不到优良标准,就要推倒重来,而且损失的工程款三万多元全部由责任人个人支付。连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多人也得主动承担连带责任高额罚金。
2004年,东方路桥以BOT模式建设呼市至准格尔旗海生不浪黄河特大桥,一些桥梁专家认为,鄂尔多斯境内的8座黄河大桥,都是由国家级的施工队伍建造,为保证质量,建议海生不浪大桥总承包给国家级或外省籍桥梁企业进行施工管理。但丁新民通过组织企业内部论证,认为本企业完全可以胜任跨江河特大桥的施工和管理工作。经过近三年的精心施工,这座当时内蒙古黄河段上桥面最长、跨径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大桥横空出世,一次验收合格,从而改写了内蒙古人不能建造大江大河特大桥的历史。
丁新民这样诠释“东方路桥”的含义,我们修的路有两条,一条是有形的,即富国利民的物质之路;另一条是无形的,即体现东方美德、东方文化的精神之路。他带头身体力行,使东方路桥的路修到哪里,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好事做到哪里。
1998年夏秋季节,我国长江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当时,刚刚组建半年的东信公司正值修筑东杨公路的施工旺季,丁新民向他的施工队伍发出了铿锵有力的号召:“海外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都开始有了义举,我们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同胞能无动于衷吗?”他将5500元人民币带头捐了出来;接着,他的副手以2500元、2300元,公司的环节干部以1000元、员工以500元、400元等不同款额献给了灾区。而当时,他们都只领生活费,却毫不犹豫把一个月或两个月的生活费捐献出来,创下了自治区交通系统为抗洪救灾捐款最多的纪录。在“非典”袭击、新疆地震、印尼海啸、黄河凌灾、汶川地震的危难时刻,在贫困学子上不起大学、孤寡老人看不起病、学校教学科研经费严重短缺等关头,总会有东方路桥人有组织或自发地伸出慷慨援助之手。按照丁新民同志的话来说,“这是东方路桥人必须具备的品格”。在汶川大地震后交纳特殊党费时,丁新民、胡承慧夫妇带头交纳100万元,他们的子女两家又交纳100万元。在2008年东胜区新型现代中学缺乏建设资金时,集团一出手就是1.2亿元。
2005年2月26日,东方路桥又出现了动人的一幕。奇尔定图的母亲手捧哈达、感恩匾,前来感谢东方路桥集团的领导们。这位母亲要向挽救他儿子生命的丁新民总裁行跪拜大礼,被丁总急忙搀起。奇尔定图是东方路桥集团第一工程公司2003年聘用的蒙古族大学生,万万没有想到,身体健壮的他几个月后竟被白血病击倒在病床上。一公司董事长刘忠义带头为他捐款赴北京救治,并把情况向集团领导作了汇报。丁总当即表示:全力以赴帮助我们的员工战胜病魔。一年多来,东方路桥集团先后拿出8万多元用于奇尔定图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在各方的热心资助下,病情一天天稳定好转了。现在,她的母亲怀着感恩戴德之心,向给了孩子第二次生命的东方路桥人表示由衷的感谢。没想到丁新民总裁却从怀中掏出一万元钱,硬塞给奇尔定图的母亲。这钱本来是丁总准备送给亲戚的孩子上学用的,现在转赠给患病的员工以解燃眉之急。
丁新民就是这样以崇高的党性和人格,带领东方路桥集团为共和国大厦增光添彩。相信在下一个十年的二次创业中,他和他的企业将续写更加动人的“东方传奇”。
(责任编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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