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4 09:11 |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14日 13版 | 查看:511次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明确了新时代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教育评价“指挥棒”全面转向,“破”什么“立”什么?如何通过评价改革,推进党委和政府办好新时代教育?不再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教育评价看什么?一连串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在《总体方案》中得以解答。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
破什么: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
立什么: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张贴高考“喜报”,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把升学率视为学校政绩、给一线教师层层加码……在《总体方案》中,这些曾经搅动了不少学校、家长、考生心绪的行为被明令叫停。
记者注意到,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总体方案》画出了行为“红线”,提出“三不得一严禁”的要求,即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要‘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体制机制。”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看升学率后,评价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看什么?《总体方案》给出了明确方向: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上,则既要评估最终结果,也要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
改革学校评价
破什么: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立什么: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但实践中,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却使得教育根本任务难以落实。针对这种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总体方案》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了明晰的评价标准。
比如针对幼儿园评价,《总体方案》提出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在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上,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等内容。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方面,则提出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
“要切实推动把立德树人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改革教师评价
破什么: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
立什么: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针对长久以来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总体方案》设计了一系列改革任务,全力构建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
在《总体方案》中,师德师风再次作为教师第一标准被着重强调,提出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等具体举措。
而对于如何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这个操作难题,方案对不同学段教师提出不同要求,比如在幼儿园教师评价方面强调突出保教实践;在中小学教师评价方面提出探索建立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等;在高校教师工作量核定方面则提出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等有针对性的做法。
此外,针对高校教师普遍关心的“唯论文”“唯帽子”等科研评价问题,《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在教师科研评价中将突出质量导向、实施分类评价,而对高校的学科评估则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
为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总体方案》还提出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等具体举措。
改革学生评价
破什么: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
立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
“考,老师的法宝;分,学生的命根”,传唱已久的歌谣折射出当前各级各类学校中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
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记者注意到,为扭转当前学生评价中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等错误倾向,《总体方案》着眼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都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标准。比如,在德育评价方式上,提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在体育评价上,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分学段提出具体要求。在美育评价上,提出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等。
完善其他方面的评价体系,并不意味着放松学业要求。
记者注意到,“严格学业标准”成为《总体方案》着重强调的一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把出口关”:在学业考评方面,提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在学位论文方面,提出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在实习(实训)方面,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改革用人评价
破什么: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
立什么: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总体方案》不只是面向教育内部“动真格”,还对社会用人评价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向。
“社会选人用人对于引导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牵引作用。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过分注重高学历高文凭,有的甚至非名校、海归不要,这是一种现代版的‘出身论’,不利于实现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破除“唯文凭”的弊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总体方案》提出5条具体改革举措:一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二是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三是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四是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五是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本报记者 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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