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3 17:29 | 来源: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07-21 14:51 | 查看:1506次
留言内容:
我的爷爷张正邦(我所了解的是退伍转业军人)。张德勤(张正邦的父亲),是一名参加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烈士,家里面有烈士证。对于此国家目前有哪些抚恤补助政策,另外去政府哪个部门去申领大概流程及所需哪些材料?我这边对于相关政策不是很了解所以在此就所提的问题希望政府帮忙解决。退伍转业军人张正邦和烈士张德勤你们这边可以核实,核实的情况也可以告知我这边,我这边也好对老一辈革命先烈有更多了解,谢谢。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经过认真调查并与您本人联系沟通,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您太爷爷张德勤是烈士,您的家人能否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问题。经查询,张德勤烈士,蚌埠市怀远县人,1948年在解放战争中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六条,只有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才能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烈士的遗属范围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您的奶奶是烈士的儿媳、父亲是烈士的孙子、您是烈士的重孙子,均不属于烈属范围,不享受烈属的抚恤补助待遇。
2.
关于您爷爷是退伍军人,国家有哪些抚恤补助政策的问题。经电话询问您本人,您爷爷退伍(复员)后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病去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遗属中只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方可享受抚恤补助待遇,其中“因公牺牲、病故”是特指“现役军人”死亡的情形,因您爷爷不属于以上三种类别,故其遗属不享受抚恤补助待遇。
我厅已将上述政策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解答,另外还解答了您提出的关于光荣牌悬挂等问题,您表示对政策已经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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