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藏士兵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8-13 17:28 | 来源: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05-15 17:46 | 查看:3134次

留言内容:

福建省进藏士兵优惠政策,希望安徽省可以参考一下,考虑是否可以出台相关政策。

为有效激发适龄青年进藏服役的热情,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福建省的西藏兵征集任务,近期,福建省研究出台了进西藏兵员优待政策。

具体包括:①服役期间的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②服役期满的进藏退役士兵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文件和闽政办〔2013〕87号文件享受加分政策,服役期满2年的,即可享受在艰苦地区服役加3分的优惠政策。各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面向服役期满退役的进藏士兵,设置“专门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国有企业应提供相应工作岗位专门用于招聘服役期满退役的进藏士兵;自谋职业的按照当地的未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2倍发放补助金。③增发的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统筹安排,按各县(市、区)实际批准入伍进藏人数划拨。④除省里统一规定的上述优待政策外,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进藏兵员的其他优待措施,所需经费由各地政府自行解决。

答复内容: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我省出台进藏兵优惠政策情况。为调动应征青年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积极性,激励皖籍战士在西藏地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由省征兵办牵头,分别在2004年和2013年专门针对进藏士兵出台过相关优惠政策:《关于对2004年冬季征集到驻西藏部队服现役士兵优待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征集到驻西藏地区部队服役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优惠政策的出台对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进藏兵征集任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福建省进藏士兵优惠政策的出台情况。经与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联系,福建省历年出台进藏士兵优惠政策,和我省一样均由省征兵办牵头,主要是为了有效激发适龄青年进藏服役的热情,顺利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福建省的西藏兵征集任务。

 综上,在我省落实好现行进藏兵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已将您的留言转省征兵办办理。我厅将按照职责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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