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愧于那身警服

发布时间:2010-05-15 13:16 | 来源:2006年12月01日 11:07 人民网 | 查看:1999次

  拉开赵振金家的衣柜,里面全是各式警服,没有一件便装。妻子徐玉兰说:“除了军人,老赵最爱警察这个职业,从警28年来,他一年四季都穿警服,就连陪我散步他也要穿着警服。他常给我说,‘老百姓看到这身衣服,就有了安全感;犯罪分子看到这身衣服,就会被震慑住。’”

  “警服是我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标志,同时也是我接受群众监督的醒目符号。”

  早在十几年前,赵振金就在新港派出所实行了禁酒、禁赌等10项禁令,并规定所里的民警一律不准进入辖区内任何餐饮娱乐场所消费。而赵振金更是以身作则,他首先做到了不进酒楼,不进舞厅,不洗桑拿。刚当所长没两天,赵振金就收到了两份饭店开业庆典的请帖,他将请帖收进抽屉,绝口不提参加庆典的事。等到请帖攒到50多份时,就再也没人敢给他送请帖了。赵振金说:“我也知道饭好吃,酒好喝,但是便宜没有白占的,好处没有白捞的,砸饭碗的便宜咱千万不能沾,扒警服的好处咱千万不能捞。”和他共事多年的民警王培栋说:“这20多年来,赵所长从未在辖区饭店和百姓家里喝过一滴酒,即使是上级领导来了,他也从来不陪餐。”

  记者在赵振金的遗物里看到他写下的这样一段话:“无论任何时候我都从来没有脱过这身警服,因为这身警服是我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标志,同时也是我接受群众监督的醒目符号。”

  “收了不干净的钱物,等于自己在自己身上注射了一剂毒针。”

  赵振金不徇私情铁面无私是出了名的。赞许他的人都说,他是个“刀枪不入、水米不进”的“黑包公”。在新港派出所辖区,无论什么人犯了法,都绝对过不了赵振金这一关,他20年侦破的上万件案子,可以说件件都是铁案。他常对民警说:“100个案子有99个秉公执法,一个办了人情案,那就是100减1等于零。”

  在有些人看来合情合理的“红包”,赵振金却一看就来气。他说:“收了不干净的钱物,等于自己在自己身上注射了一剂毒针。”1998年夏天,当地一位干部的侄子涉嫌伤害犯罪,托了不少人说情,并送来1万元现金,被老赵当场拒绝。后来,这位干部找到了赵振金的姑姑,老人家风尘仆仆赶来说情,被赵振金连哄带劝送回了老家。

  “我从来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给家人和亲戚带来半点好处,如果有了,那对我来说将是一种耻辱。”

  应当说,对派出所这个“家”,赵振金是当得合格的。可他对自己家却亏欠太多,甚至是“苛刻”。但他敢拍着胸脯用党性保证,“我从来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给家人和亲戚带来半点儿好处,如果有了,那对我来说将是一种耻辱。”

  1997年,从单位下岗的徐玉兰搞起了糖酒推销。不少朋友替她纳闷:“你家老赵在新港当所长,管着辖区那么多企业和商店,哪家从你这儿进点货不行?用得着你这样一天到晚东跑西跑推销吗?”他们不知道,赵振金早就给妻子立下了“规矩”:不准到新港的企业搞推销,更不准提自己是谁的家属。

  1998年初,弟弟下岗回家生活没了着落。母亲特地大老远从农村找上门,一位在新港某厂任厂长的老战友得知此事后,愿以3万元年薪聘请他弟弟担任保卫科长。可赵振金知道后,愣是把已经上班的弟弟叫回了家。“新港那么多下岗职工,人家为什么非聘你当保卫科长,还不是冲我这个所长来的?”赵振金常对亲友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这个所长是为新港百姓当的,你们谁有困难到家里,我尽力而为,但想从派出所得到什么好处、方便,那是不可能的!”(李亚新)

(责任编辑:龙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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