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15 12:00 | 来源:新华报业网 2009-04-20 10:05:01 | 查看:4353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伟 张娟娟/福州报道
“我不是比尔·盖茨。我是中国的曹德旺。”曹德旺笑着说,表情丰富:骄傲、谨慎,还有一丝无奈。
作为企业家,曹德旺一手创建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股票代码600660,下称“福耀”),是国内第一、世界第四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全中国至少一半的汽车用着福耀制造的玻璃。作为慈善家,曹德旺连续5年登上胡润慈善榜,截至目前,各类捐款总额已达两亿多。
功成名就、自称处于“半退休”状态的曹德旺,近来因为要捐出市值30多亿的股份成立慈善基金会,而再一次被置于聚光灯和放大镜之下,迎接他的,不仅仅是“中国最牛慈善家”和“中国的比尔·盖茨”等赞誉,还有“作秀”、“商业炒作”等质疑。
他为什么要采取捐股票而不是现金的方式来做慈善?慈善基金会将如何运作?他如何看待“作秀”、“商业运作”等质疑?近日,曹德旺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的专访。
做慈善图什么?
坐在自家客厅宽大的沙发上,63岁的曹德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钱对于我来说,没什么用,应该把它拿出来做慈善,去帮助别人。”
曹德旺家族持有福耀50.08%的股份,是福耀唯一的大股东。今年2月,曹德旺在一次会议上透露要把自己家族所持有的福耀股份的70%捐赠出来,成立慈善基金会,项目包括教育、医疗、扶贫等。“当时不知道有记者在场,我有这个想法好多年了,本想做好以后再讲的。”3月,为避免触发要约收购的繁琐程序和巨大成本,曹德旺将捐赠比例调整为59.5%,市值达30多亿元;捐赠后,基金会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曹德旺家族则退居为第二大股东。
然而,曹德旺捐股份的消息公开之后,“作秀”、“商业炒作”、“想逃税”等质疑声也随之而起——“你为什么做好事?”今年3月,福耀表示2008年度不分红之后,更有人称曹德旺从慈善家摇身变为“铁公鸡”——“你是好人吗?”
面对史无前例的质疑,曹德旺也史无前例地一遍又一遍向媒体和公众阐述自己的慈善理念和慈善行为。从中国古代的慈善传统,到今天的慈善制度,从“仁义礼智信”到比尔·盖茨的基金会,从自己的宗教信仰到国人的价值观,曹德旺耐心、细致地表述着。有人说,以前桀骜不驯的曹德旺这次变得“很温和”。
“当前面临金融危机,穷人的日子更不好过,我们有钱的人应该主动站出来,把钱分给穷人。我希望自己在这方面带个头。”曹德旺说。“是不是商业炒作,是不是作秀。你等我做完再说,看看我到底是怎么做的。我做慈善没有任何商业目的。我花几十亿出去,有商业目的的话,我怎么再赚几十亿回来?施恩图报是小人,是非君子的行为。”
采访中,曹德旺显得非常谨慎,他小心翼翼地阐释着自己的动机。
他有些得意地告诉记者,捐赠股份的消息公开后,所有和福耀有业务往来的跨国集团老板都给他发来贺电,表示崇高的敬意,“他们非常欣赏和尊重我的做法。”但他马上又提醒记者,“但是,这和生意没有任何关系,我做慈善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商业。”
对于不分红的质疑,曹德旺斥之为“完全颠倒黑白是非的胡说八道”。
“今年不能分红,因为福耀是高负债企业,现在经济危机,我大股东要自觉地和银行配合,不能把公司的钱挖空,要取信于银行。实际上今年分红是符合我的最大利益的。我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每年分红我都要拿走一半,今年分红的话,钱又分到我口袋里去了。”
此外,据曹德旺介绍,因为不分红,自己对小股东也进行了补偿。今年3月,福耀发布公告,根据2006年福耀玻璃股改方案,因经营业绩没有达到设定目标,大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的规定,向小股东追送股份7700多万。“按照市值有4亿多,我没拿一分,全部给股东了,他们今年的分红是去年的两倍。”
“不捐说你吝啬,捐了也不行。”曹德旺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社会上对做好事的人要求太完美了,心也太急了。”
为何捐股不捐钱?
人们质疑的,除了捐献的动机,还有曹德旺只捐部分股份的意图。
曹德旺表示,股票不能卖,自己也不想卖,留着分红也没有地方投资,所以要拿出来做慈善。有媒体报道,曹德旺在有生之年将捐出自己所有的股份。
对此,曹德旺断然否定。“我这样做已经很完美了。我这次捐股份碰到的瓶颈就是,福耀是很好的公司,我们上市16年了,管理层非常希望福耀能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自己来做,要负起这个责任,向社会负责,向国家负责。剩下的股份是不能捐的。全捐还不如不捐。”
福耀作为曹德旺一生奋斗的事业,当然不愿将之拱手让人。3月3日的福耀公告中表示:为保持其对公司控制地位不变,曹德旺在捐赠协议中要求“受捐单位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以及其今后大宗交易等涉及公司事务一律授权第二大股东表决”。
但在接收本刊采访时,曹德旺表示,“交接清楚后,我还是要成为第一大股东,会动员基金会卖掉一部分。目前,曹家实施对福耀的绝对控制,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我们有10万个家庭在这里吃饭,包括6万多名股东,1万多名员工等。总体来说,福耀不能少了我。”
但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曹德旺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设立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目前还不接受股票等有价证券。二是,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必须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这就是俗称的国字号非公募基金会。
2005年,牛根生曾因宣称捐出自己全部股份,成立“老牛基金会”而名噪一时。但实际上,牛根生是先成立基金会,然后宣布捐股份,绕开了直接捐股的麻烦,而且他成立的是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要求相对不严格。
“2007年我准备捐股份成立基金会的时候,相关部门就说股票不能捐,只能是用现金、房产等。股票就是现金,是有价证券,变现比房子还快,怎么不是现金?为什么不能捐股份?现在我们还在协商怎么调整的问题。如果我把股票变现给你,则要交税,就等于去掉了30%。其实,从某种角度来看,税收和慈善做的是一样的事情。现代税收是管理国家的工具,起着调节两极分化的作用,你从我这里征税还不是调节给穷人?我直接拿出来不也一样吗?”
曹德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基金会的章程已基本制作完毕,正在与民政部进行协商,“通过这件事情,希望能完善在慈善方面的一些不足。”
基金会怎么运作?
“曹德旺这个想法和做法非常好,将这些年辛辛苦苦挣来的财产奉献社会,思想境界非常高,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赞同。如果都像他这样关爱社会关爱民生的话,是很好的事。但这件事具体怎么运作?股票怎么管理?一年之内到底有多少实实在在给慈善事业?将来万一破产了,责任是谁的?”许多认同曹德旺捐股份做慈善的人,也心存疑问。
据曹德旺介绍,自己将办理股票过户手续给基金会,没有中间委托,一旦捐出,自己和家族成员将无权支配。基金会将设立资产保值增值、慈善项目审批部门和项目跟踪等部门。基金会的理事长将由自己的哥哥、福建省原副省长曹德淦担任。“这件事我考虑到政策性比较强,我哥原来是高干,可以掌握这个政策性问题,就请他当理事长。”理事会采用席位制,聘请有独立人格的专业人士,15个理事中曹氏家族有3位,没有薪酬,“拿不到钱,就不会买曹家的账,就没有什么利害关系”。
至于其他细节,曹德旺不愿意过多透露,可能在他看来,那些外界的质疑才是他最大的压力。“在慈善方面,中国企业家不比外国企业家差。我们有5000年的文明,我们有厚实的三教(儒佛道)做基础,劝我们向善。为什么现在企业家捐款少,是因为历史太短。改革开放才30年,更多的企业家还在发展的路上,钱捐出来他就没有事业了。社会的进步需要企业家来推动。我是改革开放的第一代企业家,企业也比较成功,比较健康,准备退下来了,才把钱拿出来做慈善,许多企业家还没有到我这个地步。”
几千万修豪宅
曹德旺很性情,在采访中几乎很少掩饰自己的好恶。
曹德旺的豪宅位于福州市郊,占地3000多平方米,耗时三年,耗资数千万而成。
他热情地带记者仔细参观他自己参与设计的豪宅,“刚搬进来时,我觉得挺漂亮的,高兴了好几天,七八天都没出门”。
他会骄傲地说:“我白手起家,是万能手,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上市的招股书等等,都是出自曹德旺之手。你给我讲会计,我比你会计还会计。没有几个人做企业能和我比。”
他会用许多简单直接的词汇表达自己的感受:“非常讨厌”、“傻瓜”、“我懒得理”、“太帅了”、“完蛋了”……
但在捐股份做慈善这件事上,他表现得非常谨慎,字斟字酌,当然,抱负还在,“我个人没有什么渴望,只要大家能记得,天下有曹德旺这个人,对我来说,已经很厚爱了。”
慈善事业需要保护、规范
福州慈善总会会长 方庆云
捐赠的人,他们的内心世界,我们不太清楚,估计也不一样,但做慈善总比不做好。
企业家做慈善大体有三类:一类是有爱心的,赚到钱后真心回报社会,不计较什么;一类是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考虑,讲求企业形象;还有一类则是为企业考虑的多一点,比如有的企业家捐款时说,我要超过谁,压过谁。
在捐助行为上,企业家最积极主动的是捐灾。政府号召性的,大家比较积极投入,新闻传播效果也好。在救助对象方面,企业家喜欢救助学生和孤儿,孤寡老人则几乎没人关心。此外,临时性的捐助多,媒体推荐呼吁的,大家会积极响应。但慈善事业要扎扎实实地做,有些弄不好会出问题。比如,有一次,福建一家医院发现弃婴,媒体报道后,收到捐款40多万,而救助弃婴只花了6万多,这时候弃婴的父母出现了,说孩子是他们的,钱花不完应该退还给他们。媒体当然不敢留这笔钱,就都给他们了。还比如去年外地一家媒体报道了一个老人如何贫病,福州有位企业家看到后通过我们去联系救助,结果人家说自己不困难不需要救助,可能是情况被媒体夸大了。类似情况,大家应该和慈善机构联系,合作。
慈善做的好坏,主要靠筹资。截止2008年底,福州全市,包括各县,认捐善款累计总额1.82亿元。其中,福州市慈善总会认捐为7800多万。从量上看,比先进地区少一些。为什么?最大的原因就是税收政策不落实。2008年1月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到现在为止,这项规定在福州基层还不能执行。因为财政部、国税总局2007年1月出台的一个内部规定说,只有捐款给省级慈善机构才能享受该政策,地县级不行。我们反复研究,认为这些部门没有执行国家公布的法律。向地县级慈善机构捐款为什么不能免税?有一家企业本来准备捐1000多万,一听不免税,就跑了。这严重影响到我们做慈善。难道慈善事业就是省里来做,地县就不用做了?
2008年12月,财政部修改了相关规定。今年3月份,福建省财政厅通知,让我们上报今年3月份之前的所有申报免税材料,我们连夜加班办理。相信今后慈善事业会有更好的发展。
目前,国家对慈善机构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大家各干各的,各地做法不一。有的被列入群众团体管理,国家给编制,给资金,很好做;有的地方,慈善总会的领导是在职领导兼任。有的是民间社团,比如我们,没编制,领导是离退休干部担任,资金没有保障。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就多给点,不重视就不给或者少给。慈善机构的活动经费没有相关规定,我们只好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募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公益事业总支出的10%。我们很节省,每年只用了当年总支出的3%-4%。希望国家尽快制定法规,对待遇和薪金有个规范和保障。
此外,在法律上支持、保护慈善事业。比如认捐协议,一式几份,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福州市400多人次认捐中,有两家企业不守信用,不交钱,怎么办?怎么向社会交待?我们很伤脑筋。我们现在在找律师,请他帮我们研究一下,应该怎么做。弄不好可能要打官司。做慈善打官司影响不好,但不打也不行。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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