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23 08:0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09-02 | 查看:1918次
沈在敏,男,53岁,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清流县公安局灵地派出所民警。曾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特级人民警察,荣获福建省“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三明市“十佳文明市民”、三明市“十佳公仆”等称号。具在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精神,1996年冬成功地避免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恶性爆炸案件;善做群众工作,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参加工作以来调解群众纠纷大多以圆满划上句号;心系群众、关心弱势群体,先后十三年长期的照顾李家乡鲜水村孤寡老人徐美凤、六年如一日照顾邓家乡尤坊甲残疾人赵达道,资助李家乡李村贫困儿童李大河上学;知险必救、遇难必帮,多次成功抢救危难人员;甘于清贫、甘居一线,基层工作21年来,始终无怨无悔,认为“做小事比做官”实在,被基层群众亲切称之为“农民朋友”。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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