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林建德(图)

发布时间:2019-12-28 20:29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9年6月25日 | 查看:1501次

  林建德,男,汉族,1922年7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百货公司退休干部。

  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林建德始终坚持普法宣传,帮助老人学法用法,维护权利,安度晚年。30多年来,为老人们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成为社区群众身边的“法律传播人”。

  1982年,已经退休的林建德开办“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他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们“心病”多于“身病”:老人赡养、遗产分配等问题是困扰老年人的最大“病根”。林建德意识到,普及法律知识才是医治老年人“心病”的一剂“良方”。1985年,林建德自费报名参加了法律函授学习,63岁的他成为当时学校里最高龄的函授生。

  1987年春,漳州市第一个基层老人协会组织——东山县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林建德被推选为会长,开始了他30多年义务普法之路。1995年,林建德自费开办全市首家基层老年学校并担任校长。学校常年开设法律法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公民道德等课程,并从公、检、法等部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开展专题讲座,讲授婚姻家庭、遗嘱继承、老人权益保护等。多年来,培养了2000多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最年长的90岁。许多老年人通过学法用法,不仅解决了家庭问题,还热心参与邻里社区纠纷调处,成为当地司法所的好帮手。

  林建德坚持用法维权,每当身边人遇到难事,他便挺身而出巧调解。退休女职工黄阿姨的养子不尽赡养义务、抢夺老人房屋产权。在林建德的帮助下,老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了收养关系,收回了房屋产权。养子最终改正了错误,还为养母送终。陈大妈丈夫病故、儿子被劳教,一个人孤苦无依,想改嫁又害怕风言风语,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最终重组家庭。30多年来,林建德热心帮助十几对丧偶老人重组家庭,安度晚年。

  林建德很早就萌生了入党的想法,但因为觉得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就把入党的心愿深埋在心里。2015年11月,老人终于鼓起勇气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2018年6月30日,终于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这更加坚定了老人心中的法治理想和以法助人的信心决心。

  林建德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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