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如何慎惩而重戒

发布时间:2019-12-17 21:26 | 来源:长江日报 2019-12-13 11版 | 查看:712次

  上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近日,《中国青年报》刊发舆情调查显示,68.2%的受访者认为现在中小学教师普遍不敢严管学生,74.3%的受访中小学生家长支持引入教育惩戒制度。

  从政策上明确教育惩戒规则,这是务实之举。现在的教师经常面对各种压力“不敢管、不能管”,这不仅消解了教师的权威,也让一些教育者失去了担当。不能实施惩戒的教育,相当于只有赞美没有批评,这不利于学生成长。如果父母有权惩戒子女,公司有权惩戒员工,军队有权惩戒士兵,为什么教师不该有惩戒学生的权力?

  有权这么做,还要慎重地用好这个权力。有体罚恶名在前,教育惩戒的尺度在实践中常常难以衡量,更难在学校、教师、家长及学生多方关系中取得绝对共识。一方面要避免惩戒行为被滥用,伤害学生利益;一方面也要防止“工具变成目的本身”。具体到每个师生沟通的场景中,教师如何对犯错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就显得非常重要,是影响到惩戒效果及其声誉的关键因素。

  因此规范惩戒权力之后,我们也寄望于老师的专业性和师者良心。正因为名正言顺,所以要求才更高。以惩为戒,重点不是惩罚的痛苦程度与威慑性,而是让学生对不正确的行为、不好的事物保持警戒之心。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教师在惩戒时,“应当十分注意使他的动机显得坦然和真诚,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性格,而不是为了压垮他们的性格。”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教师要有信心应对来自家长的质疑,并向外界充分展现作为专业教育工作者的能力素养。

  当然,从教育惩戒权写成白纸黑字开始,我们就应该警惕惩戒权的异化。《礼记·学记》里有云:玉不琢,不成器。又说,亲其师,信其道。如今更多的情况是,璞玉过多被人工雕饰,而孩子也只有信其道,才会亲其师。对孩子来说,公正是一切底线。要不要信服惩戒这条“道“,他们心里自有评说。

  期待教育惩戒权的提出,能为教育实践带来利好和改观。

  林坤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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