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称死婴事件系个人行为 已开除2人(图)

发布时间:2010-03-31 07:44 | 来源:腾讯网 2010-03-31 04:12 | 查看:2269次

昨日,山东济宁,工作人员在打捞婴儿遗体。徐飞 摄

  ■ “济宁郊区现婴儿遗体”追踪

  本报讯 (记者朱柳笛)继济宁市洸府河桥下陆续发现15具婴儿遗体后,昨日济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最终发现婴儿遗体的数目是21具。相关部门表示,这是一起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违反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对病亡患儿遗体私自进行不当处理而引发的一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相关责任人均已受到处置。

  最终婴儿遗体数为21具

  据济宁市卫生局称,自新闻媒体报道济宁婴儿遗体事件后,济宁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于昨日上午7点左右在洸府河中反复打捞查寻,约5小时后,最终确定共有婴儿遗体21具。

  经核实,21具婴儿遗体中有脚牌编号信息的有8例,已查实其中3名婴儿曾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就诊且病情危重,治疗无效死亡;另外5例脚牌编号信息查实亦属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利益纠葛传言不属实”

  经公安、卫生部门调查认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二人,私下与病亡患儿家属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随后将遗体偷运至洸府河附近处置,因未掩埋好造成遗体外露被人发现。

  据悉,按照病亡患儿遗体处理的正常程序,应当是由家属将遗体领回,或者与医院办理尸体火化委托手续。“火化委托书”一式二份,由家长签名、医疗机构盖章后,一份交火葬场办理接尸、火化等事宜,另一份留医疗机构备查。至于火化的具体费用,各医院有不同收费水平,卫生局并没有标准收费。

  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钟海涛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此完全不知情,此事属于两位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外界传言的双方有利益纠葛的情况。

  对于其他13名没有脚牌编号信息的婴儿遗体,卫生局没有明确说明来源。但钟海涛称,可以确定这13名婴儿遗体也都是由朱振雨、王治军二人经手处理的。

    ■ 查处

  多名工作人员被处理

  济宁市卫生局被责成向社会真诚道歉

  目前,21具婴儿遗体已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了火化处理。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已经对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予以开除处理,济宁市公安机关也已经对二人实施了治安拘留。

  济宁市委市政府调查组称,济宁市卫生局对此事件的发生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负有监管不力职责,责其向社会表示真诚道歉。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牛峰海已被院方责令停职检查。而对此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医院后勤处处长李鲁宁、副处长何昕均被免职。同时,济南市卫生主管部门开始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尸体处置等工作的排查活动。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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