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触犯刑法(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19-11-14 22:16 | 来源:人民日报 2019-11-14 19版 | 查看:878次

  魏昶昊

  【案情】赵某某因迟到无法乘坐航班,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航站楼四楼与机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赵某某出于泄愤,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从深圳飞往郑州的航班上有炸弹。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通报警情,该航班随后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紧急备降。经检查,航班并不存在异常。经航空公司测算,航班紧急备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7.8万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赵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白某某因为婚姻感情不顺心,为了报复泄愤,用手机登录66个QQ群发布“开阳一村寨将发生爆炸”等虚假恐怖信息。QQ群中有人向开阳县公安局电话报案。贵州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贵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行动技术支队、武警贵阳市支队、开阳县公安局、武警开阳县中队等多部门采取备勤、出警、调查等紧急应对措施。此后,公安民警将白某某抓获。法院审理后判决:白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说法】我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在网络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触犯了刑法,每个公民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在网络空间上理性客观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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