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之光|刘同舫: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三重解释张力及其认知变化(2图)

发布时间:2019-09-29 21:44 | 来源: 浙江大学马院 2019-9-27 | 查看:20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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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研究》2019年第9期

  作者简介

  刘同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三重解释张力

  及其认知变化

  摘    要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在整体上构成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解决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学术传统。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深化面临着三重解释张力问题: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解释张力,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性质,反映了现实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矛盾,规范性议题将在经典文本的耕犁与社会现实的探寻中成为研究的生长点;批判性与建构性之间的解释张力,关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态度,要求哲学研究发挥“社会病理学”的解剖作用,并立足现实问题建构一种迈向“利益和价值共同体”的世界观;学术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解释张力,关涉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如何切入现实的理论方法取向,要求对进入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的“条件”形成高度的认识自觉,建立理论体系与现实实践相互检验的中介环节,从而推动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的双向互动。重视和审思三重解释张力及其认知变化,有助于从总体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问题域以及哲学与时代的关系。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解释张力  认知变化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2页)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民的现实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在这一伟大征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中国人民的“精神武器”,犹如“思想的闪电”“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同上,第17—18页),迸发出改造中国社会现实的巨大理论能量,在满足“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的同时,其自身也获得了历史性的发展。伴随这种理论能量的释放和实践探索的创造性发展,70年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作为一项重大的理论课题和学术事业,在不平凡的历程中接续发展且精彩纷呈,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及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解释框架或解释系统。在这一整体性的解释框架或解释系统中,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内在张力、中国社会现实变迁的复杂属性以及学者思想关切与理解的多重视角,形成了诸多不同的研究范式。这些研究范式在理论性质取向、态度立场和方法选择等方面存在解释上的张力与冲突。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研究的深入,这些解释张力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或深或浅、或快或慢地发生变化,深刻影响和改变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图景。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梳理和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解释张力问题及其认知变化,有助于进一步推促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实质性深化。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存在三重影响较大、争议较多的解释张力:事实性与规范性、批判性与建构性以及学术性与现实性。其中,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解释张力关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性质取向,批判性与建构性之间的解释张力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态度取向,而学术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解释张力则关涉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切入现实的理论方法取向。这三者之间具有内在逻辑联系,既相互支撑又互相制约,其张力的具体构成与发展变化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呈现出复杂性与丰富性特征。

  一、事实性与规范性

  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规范性议题以及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解释张力问题,是伴随当代政治哲学的复兴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兴起而逐渐凸显的学术命题。当代政治哲学主要是作为与实证性政治科学研究相区分的一种规范理论,其聚焦的重点在于正义、自由、平等、道德和共同体等政治价值理念,而这些理念是在评价政治体制、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换言之,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政治理论,当代政治哲学是以接受或拒绝某种政治体制、论证公共政策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根基为理论核心,而不是对具体的政治事务、政治经验进行实证性或经验性的描述与解释。在当代政治哲学规范性取向的理论语境中,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不得不反思自身的理论性质和解释取向,由此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学术问题随即呈现出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一种规范性政治理论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更尖锐的问题在于,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可以兼容一种为理想的、应当的、合理的社会状态辩护的规范性政治理论?这是否会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精神?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和最具创造性的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强调对社会现实的认识、理解和把握,而且力求经由这种理解和把握来解释各种思想观念、价值理念和意识形态,故其本身就深嵌着强烈的事实性维度。因此,在当代政治哲学语境中展开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时,除非宣称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开创了全新而异质化的学科视阈,否则根本无法回避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如果两者的“区隔”真实存在,那么缺失或回避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能否再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由此而来的张力状态自然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重要议题甚至是理论难题。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针对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关系的阐述具体描绘了这一难题的处境:“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这种来回折腾,使得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目前处于彼此几乎无话可说的境地。规范主义的思路始终有脱离社会现实的危险,而客观主义的思路则淡忘了所有规范的方面。”(哈贝马斯,第8页)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深受苏联传统教科书体系的影响和束缚,学界主要从物质本体论的思维定式出发理解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着力强调物质世界和客观规律的先在性与必然性,尤其凸显物质生产水平对于革命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这种研究取向着重突出的是“物质”对于“实践”的优先性,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色彩十分浓郁,从而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事实性维度在理论研究中取得支配性地位。在这一时期,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更多注重“物”的层面,指认其为研究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力求从中获得掌握客观世界的普遍法则,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发挥意识的主观能动性以改造世界。在辩证唯物主义视域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凸显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及其必然性、真理性和权威性,并以此为社会制度建构提供历史正当性的理论辩护。学界对事实性维度的重视与强调,一方面遵循唯“物”的解释路径,一定程度上尊崇并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性,获得了对世界运作逻辑的解释性权威,成为最高的“解释世界”体系;但另一方面却使得“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性被人为地切分为相互分离的两个部分。在这种解释路径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世界本身的认识与解释被当作“改造世界”的先验法则,忽视了只有在“改造世界”中才能正确“解释世界”的实践观,切断了现实社会生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互动往来”的可能性,为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滋生提供了理论土壤。

  通过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学界逐渐摆脱了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的束缚,反思赋予“物”的层面及其事实性维度占据绝对地位的做法,使“人”的层面的价值和规范性维度内涵开显出来。有研究者指出:“上世纪8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围绕‘实践’、‘人道’等问题展开的学术大讨论,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资源的相继引入,使规范性逐渐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学术生长点和开展向度。”(李佃来,第329页)20世纪90年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理论”,回应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存在“人学空场”的质疑成为持续性的研究热点。虽然此时尚未将“人学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规范性议题联系起来,但实质上对人的权利、自由、个性和发展等主体品格的综合性研究所延展和彰显的正是人的规范性价值,此类议题间接澄明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维度与规范性维度的理解。这种研究热情与学术讨论所形成的理论氛围和理论成果,以一种新的视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问题域,使其获得了超越物质本体论思维定式的研究视阈,由此作为一种学术基础为21世纪初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出场做了充足的准备。随着中国社会现实的变迁,在当代政治哲学的影响下,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学术课题,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解释张力问题日益凸显并在对经典文本的耕犁和探寻中得到进一步强化。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来说,无论是事实性的解释路径还是规范性的话语阐发,都能够在马克思主义极具复杂性和丰富性的经典文本中寻绎到相应的理论依据和文本来源。在此,我们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段基础性文本展开分析并将其作为例证。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这段话着重强调生产力的客观发展对于社会形态和生产关系变迁的决定性作用,阐明的是一个带有强烈的经验性、实证性的社会发展状况及其内在规律问题,实质上是从事实性维度论证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显示了历史唯物主义所具有的决定论性质。不过即便据此认定马克思是一个决定论者,也决不能得出其是某种经济决定论者或机械决定论者的结论。众所周知,马克思向来不啻强调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能动性,还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7页)。在做出以上具有强烈决定论意味的论断之后,马克思却在同一文本中进一步指出:“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页)尽管马克思强调“任务本身”的提出和解决受制于“它的物质条件”,但已经间接地揭示出人类能够在物质条件限定的事实性维度上提出和建构规范性维度的理论意蕴。

  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规范性议题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有的研究者侧重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探寻、挖掘和建构出一套规范性理论话语,由此证明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能够容纳规范性议题,从而为深入理解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解释张力问题提供有效的思想资源。然而,仅仅从经典文本出发阐述规范性议题和处理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问题是不够的,因为规范性议题的出场以及其与事实性维度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应只在于指认或呈现为理论向度的思辨,更重要在于实践向度的客观需要。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规范性议题是现实社会主义运动的观念反映。如有论者指出:“马克思主义规范正义理论契合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键在于这种规范正义论反映了从资本主义社会中生长出来的社会主义因素,这些因素包括通过遗产税和累进税等手段对私有财产的限制、对无产阶级政治经济权利的保障、经济领域的民主化尝试等内容,也就是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当代的变革。”(林育川,2018年,第25页)另一方面,规范性议题也是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445页)但在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中,由于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需要有与之相应的、稳定的社会结构。(参见王南湜、王新生,2007年,第46页)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有必要开展一系列具有规范性价值的社会建设。因此,对于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解释张力问题,不仅要立足于经典文本从理论层面进行深入探究,更要植根于社会现实从实践层面予以深刻把握。

  二、批判性与建构性

  革命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解释世界之哲学的重要特征之一。首先,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遵循运动、发展的原则来理解世界历史。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辩证法的论述充分说明了这一特征:“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2页)其次,经典作家指出共产主义者的历史使命在于改变现存世界。虽然共产主义者热衷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但却并非试图描绘或建构所谓的“人间天堂”或“乌托邦”,因为“人间天堂”或“乌托邦”的永恒美好状态完全违背了唯物辩证法的运动精神,必然会陷入诸如恩格斯所论述的“矛盾”之中,即陷入黑格尔式的体系与方法之间的冲突:“黑格尔体系的全部教条内容就被宣布为绝对真理,这同它那消除一切教条东西的辩证方法是矛盾的;这样一来,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窒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271页)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诞生之日起,其所展开的关于诸多方面的理论研究、同各个学派的理论斗争都展示了批判性和革命性的鲜明特征,因而被认为是一种诊断和解剖“社会病理”的哲学构想和理论学说。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发展史,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演进史,都被认为是一部批判的、革命的历史。因此,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路径中,批判性阐释马克思主义学说与审视中国的社会现实实践,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流范式与主要任务,这种理论态度和学术活力符合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本质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建设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伴随经济结构的变化、竞争机制的引入、利益与价值的多元化和全球化进程的深度参与,中国社会已逐渐步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问题域”,即在通过市场经济建设提升中国现代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面临着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异化和物化等问题。因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批判性取向更加具有现实问题意识和具体针对性,这种问题意识尤为明显地体现在,如何辩证地看待“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52页)的市场经济及其历史作用成为重要研究议题之一。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除了要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社会病理学”的批判性作用之外,“由革命而来的执政者应该怎样保持一种先进的、解放的力量,如何代表历史的发展方向,开创人类文明的新形态,换言之,在社会建设实践中,如何能够不忘初心,将革命精神转化成为建设实践中的能动力量,提出成熟的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理论,渐进地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罗骞、滕藤,2019年,第19页)成为更加重要的问题。正是在这种问题意识的驱动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建构性取向变得更加突出与急迫。

  进入新世纪,中国的社会现实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形势快速发展、社会动能释放加速的同时,社会诸领域不断分化,导致了社会整合危机。这种危机既表现在制度建设的整合手段跟不上时代发展变化的需要方面,也表现在意识形态的价值统摄能力滞后于社会思潮发展变化的需要层面。新的社会现实催生了复杂的时代心态:一方面是对民族复兴带来的繁荣局面的期盼与自豪,另一方面则是对社会分化带来的利益冲突的焦虑与无奈。因此,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重建社会“利益和价值共同体”、凝聚社会共识等现实问题,必然成为国家治理的重大课题。这一社会背景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从批判性到建构性转变的现实根据。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立足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形态被称为建构性马克思主义。建构性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将革命主体性精神转化为社会建设强大动力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同上,第13页)。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建构性取向应是一种朝向重建“利益和价值共同体”的学术阐释方式,它既批判社会现实的弊病,更强调通过建构性的研究介入现实,以解决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所带来的诸多社会分化与利益冲突问题。建构性研究取向将有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逐步拓展为新时代中国的价值文化重建运动,不仅使得从根本上克服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思潮成为可能,而且能够为社会生活体制机制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建构性理论态度取向要从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不仅需要中国社会现实发展的相应支撑,而且需要学者们具备主动创新的理论自觉意识,并积极开展自觉的学术行动。但从目前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建构性取向的相关论述来看,这种研究取向仅仅出现了初步理论探索的自觉意识,尚未在整体上形成一种积极的研究热忱和充分自觉的理论图景,其理论状况必然无法满足和契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学理需求。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社会思潮的挑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应对方式基本上采取批判性辩护的姿态,即积极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威力,指认各种社会思潮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力证这些思潮并不符合中国社会现实的发展需求。为了维持这种辩护姿态,学界一方面强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识形态功能与社会主流地位,另一方面则在学术研究中借助各种“新鲜”理论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嫁接出种种新品相,加强批判的力度以应对诸多社会思潮的挑战。就此而言,我们不得不追问,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到底意味着什么?抑或说,我们究竟应该以何种方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于中国道路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革命学说,要求其在不同时代境遇中批判性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立场的批判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特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批判性取向固然是必须始终坚持的,但是,仅仅以批判性的方式来认识和解决社会分化的利益冲突、支撑中国道路和中国文明的主体性以及应对各种社会思潮的挑战,是远远不够的。

  在单纯的批判性研究取向与诠释向度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中国的社会现实似乎是彼此外在、从未交集的“平行线”,存在把中国“他化”、异化或者中立化的倾向,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发展与使命只是批判性地认识、解释和改造中国社会。这种理解方式忽视了一个前提问题,即从生命力而言,当代中国的问题本身才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枝繁叶茂的基础。我们必须首先从理解当代中国的问题与道路出发,而不是局限于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角度出发来理解中国的问题与道路;只有立足当代中国的问题与道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才能更加凸显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当前全球化进程持续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只有从中国道路和中国文明的主体性建设出发,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发展与使命。

  总而言之,必须从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状况和奋斗目标出发,从新时代中国的“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出发,而不是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各种语境化论述和判断出发来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才能真正开显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就当代中国的发展境况来说,这种研究不能仅仅聚焦于批判性的诠释向度,应当蕴含并转向建构性的诠释向度;就建构性向度的发展现实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建构性诠释向度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构想与实践推进中获得了重大发展契机,因为“较之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批判性研究而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需要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自身的结构性转变、拓展与提升,即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重心从批判性世界观转变、拓展和提升为全球化时代的一种‘建构性世界观’”(刘同舫,2018年,第19页)。阐发“建构性世界观”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建构性取向的时代要求与历史使命。

  三、学术性与现实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张力问题深刻影响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尽管这种张力普遍存在于各种理论探讨之中,但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本质规定,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显得更为突出与复杂。“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2页)这一哲学宣言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本质的体现,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学术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内在张力。在马克思看来,哲学理论的研究不仅要用于解释世界,而且必须能够改变世界,但对改变世界的强调并不是对解释世界的否定,而是表明两者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的关系。诚如德国思想家卡尔·洛维特所指出的:“在马克思那里,改变世界的意愿并不仅仅意味着直接的行动,而是同时意味着对迄今为止的世界解释的批判,意味着对存在和意识的改变,例如就意味着对作为实际的经济和经济学说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因为经济学说就是实际的经济的意识。”(卡尔·洛维特,第127页)就此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学术性取向注重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深刻理解与阐明,力求通过理清和解决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学理性问题来科学地把握社会现实,强调的是“对社会现实的澄明显示的科学理论属性”(刘同舫,第405页);而现实性取向则着重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必须紧密依赖现实、切中现实和服务现实,强调通过理论的彻底性说服人和掌握群众,“通过革命实践改造世界的意识形态属性”(同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学术性与现实性取向是一体两面的,“改变世界”的实践行动依赖于“解释世界”的科学理论,但仅仅通过理论的静观与沉思并不能真正获得解释世界的科学理论,也不能真正认识和把握社会现实,获取“解释世界”的科学理论也必须立足和依赖于人民群众“改变世界”的革命实践行动。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早已明确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

  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质内在地规定了学术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张力关系,但是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发展历程中,对学术性与现实性研究取向的处理并没有形成共识性意见和恰切的解决方式。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在对经典作家和经典文本的阐明过程中,往往采取以权威的、统一的意识形态解释体系取代经典作家复杂的、丰富的思想体系的理解方式,并形成了与政治现实密切相关的“三位一体”的教科书体系:“它既是毋庸置疑的‘权威体系’,又被视为真理化身的‘科学体系’,还被当作普遍推广的‘教学体系’。”(杨学功,第116页)在这种解释范式和研究方式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被当作主导的意识形态,其学理性特质和学科地位较少受到关注。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关注现实、服务现实,充满了“现实感”,但苏联传统哲学教科书式的理解却没有经受学理性的批判与分析,致使深受其影响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处于学术性与现实性双重缺失的状态。

  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过真理标准问题、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以及哲学教科书体系改革等诸多问题的讨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逐渐突破苏联传统教科书体系的范式禁锢,开启了还原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魅力的学术探索进程。与此同时,伴随90年代“思想淡出、学术凸显”在学界成为一种思潮,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学术性取向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式。作为一项理论课题、学术事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必定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而这同时也意味着不同诠释向度之间的张力。有些持有学术性取向的研究者认为,只有通过学术化方式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和社会现实,才能促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更好地发挥意识形态作用并服务于现实所需。因而,学术化的文本研究与解读在这一时期成为热点,“回到马克思”也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界最响亮的学术性研究口号。这一时期对以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过分意识形态化问题的纠正,有助于学界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走上“学术化”的道路,养成注重学理性的研究取向和理论旨趣。然而,一些矫枉过正的行为也使得部分研究陷入技术化、中立化和工具化的倾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学术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张力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合理地解决。

  如何更为恰切地处理好学术性与现实性诠释向度之间的张力问题,是实质性地推进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关心和思考中华民族、中国文明兴亡盛衰命运的“中国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激发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现实源泉。学界日趋盛行的学术化研究方法在强化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研究的同时,也存在忽视近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社会现实之间内在且深入的复杂关系的可能性。从反思性向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必须突出强调现实性的一面。

  在关注时代现实性的同时,必须对进入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的“条件”具有高度的认识自觉,避免凭借时代潮流或个体意见而误解甚至肢解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内在肌理的错误取向。如果忽视或缺乏对进入“条件”的认识,理所当然地从某种时代潮流或个体意见出发来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思想内涵和发展脉络,难免会过于狭隘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视为辩护某种社会思潮、顺应阶段性流行或修饰主观性偏见的理论权威与佐证资源,也容易使得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研究成为各种思潮、各种学派以及各个研究者“意气之争”的理论场所。社会现实始终规定着研究者进入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的“条件”,这是研究者所不可回避且必须面对的基本现实。但研究者对于这种“条件”的制约应当加以清醒把握并形成认识自觉,才能避免受到各式各样主观意见的蒙蔽,避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丧失应有的批判与建构功能,最终通过详尽透彻的学术性研究来充实和提升对真实世界与中国社会现实的深入辨明,并以此超越既有的西方学术话语语境或所谓的“主流学派”,开创对当下中国生存发展状态反思和追问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新局面。

  坚持学术性与现实性的统一,要求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社会现实之间建立彼此相互检验的中介环节,并经由这一环节开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社会现实双向互动的检验程序。在这种统一性中,更为全面地理解当代社会现实的学术性前提在于更为客观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而更深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性条件则在于更为客观地认识当代社会现实。对“统一性”的坚持与运用的最佳方式就是最大限度地“走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世界,通过学习经典文本展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以及更加客观准确地把握当代社会现实,从而贡献出更多的批判性思考和建设性成果。

  在进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宏观背景下严谨而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需要重视和审思事实性与规范性、批判性与建构性、学术性与现实性之间的三重解释张力问题及其在中国学界的认知变化,从总体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问题域以及哲学与时代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总体性思维中,三重解释张力之间具有内在联系:规范性与建构性的出场都与现实性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实践密切相关,而批判性和现实性最根本的立足点就在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事实性维度。在哲学与时代的关系上,三重解释张力的产生、发展与不同时代社会现实对哲学的需求变化密切相关,并直接影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三重解释张力的诠释取向与次重变化。只有从总体上对三重解释张力及其认知变化给予充分关注与深入把握,我们才能在新时代的语境中提升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水平,深化对中国社会现实的理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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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哈贝马斯,2003年:《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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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王南湜、王新生,2007年:《从理想性到现实性——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建构之路》,载《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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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刘同舫,2018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创性贡献》,载《中国社会科学》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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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刘同舫,2019年:《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史》,人民出版社。

  10.杨学功,2012年:《在范式转换的途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评论集》,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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