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1 21:54 | 来源:人民日报 2019年09月17日 15 版 | 查看:1080次
据新华社电 (记者邵美琦)在长春市第十八中学,每年开学的第一天被称为“英俊日”。刘英俊烈士舍己为人、甘于奉献的精神代代传承,时时鼓励后人修身励志、勇于担当。
刘英俊,1945年生,吉林长春人,1962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入伍后的第二年,他积极响应号召,时时处处以雷锋为榜样。在连队,他是“业余修理员”,连队的桌椅、门窗坏了,他主动修好。在医院住院,他是“劳动休养员”,帮助重病号打水、端饭,协助医护人员扫地、刷痰盂。出差途中,他是“义务勤务员”,扶老携幼,急人所难,好事做一路。
1966年3月15日,刘英俊所在炮连到佳木斯市郊外执行训练任务。临近公路汽车站时,一辆炮车的辕马听到汽车的喇叭声便掉头猛跑,径直朝人群冲去。不远处的6名儿童,被飞奔而来的惊马吓得不知所措。千钧一发之时,作为炮车驭手的刘英俊用力将缰绳在胳膊上猛缠几道,大力一拉,惊马前蹄腾空而起。接着,他双脚伸向马的后腿,使尽全身力气踢倒惊马。6名儿童安然脱险,他却被压在翻倒的车底。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21岁。
刘英俊牺牲后,所在部队党委给他追记一等功,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向刘英俊学习的号召。佳木斯市修建了刘英俊烈士陵墓。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中设有刘英俊烈士事迹陈列室。
如今,刘英俊原住址所在地被命名为“英俊社区”,二道区八里堡英俊社区党委书记杨淑洋说:“刘英俊烈士的精神始终鼓舞着我们,我们需要刘英俊烈士那样为人民服务的大爱,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