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法官于健:判案有柔情 助人需侠骨

发布时间:2010-03-09 09:52 |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3月05日 16:01:17 | 查看:1892次

  新华网南宁3月5日专电(记者张莺)3月4日,广西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暨表彰大会,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副院长于健被评为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女法官、妻子和母亲,43岁的于健收获了成功的事业和家庭。她坦言,当今女性的成功必须依靠自立,而社会对女性的扶持,也绝不仅仅是帮助她们获取什么,而是寻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

  大学毕业后,于健被分配到西乡塘区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等,自1999年任副院长至今。西乡塘区位于南宁城乡接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一些女性农民工的权益经常受到损害,鉴于此,于健在工作中一直思考如何将法律的天平与女性的柔情相结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2007年6月,西乡塘区法院成立了广西首家妇女儿童维权岗,针对妇女、未成年人维权案件的特点,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

  维权岗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194件,调解结案近64%,为有困难的弱势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64件次,减免金额21万元,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影响其行使合法的诉讼权利。

  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由于原告腿部受伤,无法到庭,于健便将法庭直接设在了原告家中,上门开庭,使原告能及时方便行使诉权。

  在20多年的工作中,于健经手最多的女性维权案件是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问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于健会尽力为女性争取合法权益,但她更看重的是帮助一些女性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

  今年初,于健处理了一起拖了5年的离婚诉讼案件。南宁一名年轻下岗女工的丈夫提出离婚诉讼。西乡塘区法院经过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这名女工和丈夫的感情确已破裂,但这名女工找了算命先生,认定她与丈夫“还有缘分”,坚决不同意离婚,甚至打骂法官。于健多次回访这名女工,亲自为她做心理疏导,希望她能放手已经死亡的婚姻。多次沟通后,案子了结,于健帮这位妇女找到了新的住处。“现在她开始了新的生活,很健康。”于健告诉记者。

  工作有侠骨,生活亦不失柔情。于健说,她会尽量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实现事业和家庭的平衡。作为一名女法官,于健要求自己自立自强,而这也是她教育女儿的方式。如今于健的女儿已读高三,成绩优异。“我甚至都不知道女儿哪天考试,全靠她自己。”于健说。

  “社会快速发展,女性要想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必须自强,不能用‘女性一定要依附于别人’等旧思想来看待现在的生活。”经历了数百件女性问题诉讼后,于健建议女性们多考虑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我价值。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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