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7 21:38 | 来源:南方网 2019-09-06 第SC03版 | 查看:1330次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秀娟 见习记者/彭缘)“今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金奖获奖单位将可获200万元奖励。”9月5日,深圳市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举行2019年“深圳质量月”启动大会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政策宣贯会。
今年质量月期间,深圳市将开展67项活动,其中全市性活动共有7项,包括举办2019年“深圳质量月”启动仪式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政策宣贯会、“质量开放日”活动、深圳国际BT峰会等活动。此外,各区、各部门组织将开展55项活动。
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今年12月19日至20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质量(深圳)大会将在深圳召开。
据悉,市长质量奖旨在授予在创造高质量和卓越绩效、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上取得显著成绩,为深圳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在国内外取得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声誉的组织、项目。
启动仪式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忠对2019年市长质量奖政策和制度创新情况进行解读。从2004年深圳在全国首创市长质量奖以来,深圳市已累计78家单位获奖,其中5家中国质量奖单位,全市参与单位逾4000家次,为推动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迎来了重大创新。据介绍,新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重大创新体现在:一是扩大评奖面,从设单一奖项,增设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管理与服务6类奖项;二是增加授奖量,从原10个奖励名额,增加到21个名额;三是提高普惠均衡性,从主要面向企业,扩展到各类组织与项目。
奖项设置上,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分设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6类奖项,授奖总数不超过21名。深圳市人民政府对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处副处长张芳表示:“本次奖项结构更加丰富,奖项数量也相应地增加,激发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例如以往最高等级的金奖只有2个,此次增加到7个。”
据了解,8月30至9月30日为申报受理时间,10月中旬进行材料评审,11月中下旬进行评委会审议和社会公示。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实行网上申报,电子化全流程业务,申报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进行申报。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