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30 08:00 | 来源:新浪网 2008年01月15日11:27 | 查看:3968次
陶星和姐姐在领奖台上拥抱
⊙《法制周报》记者 蒋伟
“母亲生我、养我,照顾母亲是我的义务,是我最快乐的事。”2008年1月11日晚8时,在“2007年湖南十大新闻事件、十大新闻人物”颁奖典礼上,90后中国孝子陶星朴实的语言感动了所有在场嘉宾,人们把如潮的掌声送给了这位坚强、乐观的17岁高中生。
颁奖晚会开始,当演播厅内大屏幕播放岳阳县三中17岁高中生陶星带着痴呆母亲上学的感人镜头时,在场的多位领导和许多观众热泪盈眶。湖南经视主持人王欢见到陶星,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陶星远在深圳打工的姐姐陶平也来到了现场,“本来应该由我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却让我弟弟担了起来,他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妈妈。其实,我妈妈并不痴呆,她知道心疼我们,她知道自己有个懂事的儿子,有个在外面打工的女儿……”说到这里,陶平泣不成声,姐弟俩拥抱在一起。
“我会向各位受表彰的先进人物学习,把自强不息的精神变成自己的动力,努力考个好大学。”(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颁奖晚会后陶星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他现在最大的目标就是今年高考取得好成绩,“这也是给九泉之下的妈妈最好的安慰”。去年9月11日,陶星母亲意外去世,在亲友、老师、邻居和当地政府的帮助下,姐弟俩把母亲安葬在老家。现在,为节省学习时间,进入高三的陶星已经搬到学校宿舍住,放假时住在邻居刘阿姨家。
陶星14岁时,身患癌症的父亲去世,留下一个患有癫痫病、只有婴儿般智力的聋哑母亲和两万元的债务。此后的3年里,比陶星大三岁的姐姐外出打工养家,照顾母亲的重任就压在了陶星身上,这位坚强、乐观的90后孝子开始了带着母亲求学的生涯。他每天要帮母亲洗衣、做饭、刷牙、洗脚、洗澡,甚至带她上厕所……他说,“妈妈是孩子,我是大人!”
2007年3月底至8月间,《法制周报》连续向全国推出了“90后中国孝子陶星”系列报道,持续关注陶星带着痴呆母亲上学的命运,弘扬他难能可贵的孝心、爱心和感恩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各地的读者、网友纷纷捐款帮助这位坚强的少年渡过生活的难关。2007年6月1日,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看到《法制周报》报道后作出重要批示:90后中国孝子陶星事迹很感人,有典型意义。他还特意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1000元资助陶星和其母亲,鼓励他树立远大理想,坚强、乐观地面对困难。
据了解,2007年湖南十大新闻事件、十大新闻人物是在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委会初步评选,形成18条候选条目和18名候选人,然后在经视网站、红网公布并由网民进行投票最终确定的。(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此次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共有300多万人次参与网上投票。
(责任编辑: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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