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亿元用于职业技能提升 今年1500万人次将接受补贴性培训

发布时间:2019-05-13 23:10 | 来源:人民日报 2019-05-11 02版 | 查看:1125次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李心萍)国新办10日召开政策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介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情况。

  汤涛介绍,本次行动既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又立足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已经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即将出台。

  数据显示,近些年,技工求人倍率一直维持在1.5以上,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维持在2以上的水平,而且技工短缺现象,从东部沿海地区逐步蔓延到中西部地区,从过去的季节性逐渐演变为经常性现象。在这种背景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方案》明确,今年将开展补贴性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三年内开展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汤涛说。

  本次行动将培训重点人群确定为企业职工,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以及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以及“两后生”、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群体,同时兼顾其他各类劳动者。培训主体主要包括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资金则在全国范围内,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设立专账,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表示,行动力争用高质量的培训吸引劳动者参加。具体而言,《方案》要求各地方根据当地就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情况,制定职业培训补贴目录;以提升技能为核心,同时加强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岗位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创新培训模式,提供工学一体化教学、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

  此外,将完善激励政策。针对院校,在核定职业院校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将向承担职业培训任务的单位倾斜,鼓励院校开展培训;针对企业,《方案》明确提出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大力兴办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对企业开展培训给予政策支持;针对培训机构,明确民办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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