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取走别人落在ATM机里银行卡上的钱

发布时间:2019-04-15 23:17 | 来源:法制网 2017-05-25 16:06 | 查看:2822次

  谭富仁 杜岩石

  【治安动态】

  侯某某一边哭啼,一边反复念叨着:“我不该鬼迷心窍,从别人落在取款机里的银行卡上取钱。贪小便宜吃大亏啊……”5月8日,吉林省舒兰市公安局民警经过6个多小时工作,将村民刘某遗落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及被盗取的6000元现金全部追回。侯某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8日一早,家住舒兰市莲花乡的刘某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内取款后准备购置春耕的生产资料,可到商店购买生产资料时,发现身上的现金不够,又回到银行再次取款,但他翻遍了衣兜和手拎包,也没有找到银行卡。此时,刘某的手机发来一条银行短信提示,刘某银行储蓄卡被取走6000元现金。刘某慌了神,自己的银行卡不见了,卡内的钱也不翼而飞。刘某飞奔着跑向派出所。

  民警立即与刘某赶到银行,按照程序与银行工作人员一同开展工作。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刘某取完现金后,没有从自动取款机上取出银行卡就直接离开了。随后,一名身穿深色衣服的中年男子来到自动取款机准备取钱时,发现了刘某遗落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并从其卡上取出一沓现金,连同银行卡一起拿走。

  民警推断取走刘某银行卡里现金的陌生男子应为本地人。为尽快侦破案件,民警快速调取银行及周边所有监控录像,一帧一帧仔细辨别,取得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后,迅速对全乡5个村屯及镇内居民展开细致摸排走访。经过6个小时不间断工作,村民侯某某被民警锁定。

  通过办案民警的政策疏导,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侯某某痛哭流涕,追悔莫及,并对其当天盗取刘某遗失在自动取款机内银行卡上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村民侯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涉案的6000元现金及银行卡已返还给刘某。

  【警方提示】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发现他人遗失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后一定要及时通知银行工作人员,不要擅自处理,更不能从卡内提取现金据为己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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