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3 16:42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13日 06版 | 查看:625次
作者:本报记者 周世祥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记者周世祥)为进一步加强针对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活动的监管,教育部在经过公示之后于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确定“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29项竞赛活动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除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以及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由教育部按规定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以外,其他所谓“全国性竞赛”均不合规。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违规举办竞赛的查处力度,除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以及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由教育部按规定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以外,其他所谓全国性竞赛包括通过网络形式举办的全国性竞赛均不合规,不得在任何区域内实施。特别要加强研判,加大对名为“活动”,但实际体现了竞争性,增加了中小学生负担的“变相竞赛”的查处力度。
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调研巡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加强对竞赛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发现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存在擅自扩大竞赛范围、强迫或诱导学生参赛、收费、推销书籍或商品、举办有关培训、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通知》还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监管办法,特别要严格主办方资质,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零收费”和公平自愿原则,严控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学科类的竞赛活动,各地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出台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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