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慈善事业与慈善伦理”研讨会会议综述

发布时间:2019-03-20 21:31 | 来源:中国伦理学会 2011-02-20 22:56:01 | 查看:1027次

让伦理之光照耀中国慈善道路

  王银春

  2010年12月7日,上海市伦理学会、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1世纪中国慈善事业与慈善伦理”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大学隆重召开。上海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周鸿刚、校长李进,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莲华、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杨伟民,上海市社团局基金会管理处处长王正敏、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朱贻庭教授,华东师范大学赵修义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周中之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陆晓禾研究员,同济大学邵龙宝教授等多位专家学者,上海浦发公益基金会、上海华杰仁爱基金会、伊顿(中国)有限公司、浦东发展银行、阳光种子行动等组织机构的爱心同仁们出席了会议。围绕“21世纪的中国慈善事业与慈善伦理”这一主题,从事慈善伦理研究的专家和实践慈善事业的爱心同仁,通过零距离观点交流,面对面的思想碰撞,共同探讨中国慈善事业与慈善伦理的发展。

  一、慈善的伦理追问

  1、慈善的本义。21世纪中国的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以“慈善理念”为指导。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朱贻庭教授认为慈善事业,安其本义,是指在“慈善理念”指导下公民通过非官方组织以非盈利性方式自愿奉献钱物等手段扶助社会困难人群的公益事业。慈善的本质是一种社会伦理“文化”和人文关怀,应该倡导健康的慈善理念,慈善应该不求回报,去功利化,树立和追求“慈善明星”效应,有违慈善本义。华东师范大学赵修义教授认为舆论宣传对于慈善家与捐赠者的界定要清晰,真正的慈善家应该像赵朴初那样为慈善而慈善,为慈善事业的发展而从事慈善事业。某些企业家只是在回报社会,最多只能称为捐赠者。民间慈善才真正体现了慈善的本质精神。上海师范大学校长李进教授认为慈善本真是人性的回归。上海社会科学院陆晓禾研究员认为当代中国在重视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仁慈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德性。基于普遍同情心的慈善需要倡导,从而补偿与关照制度之外的弱势群体。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杨伟民教授认为慈善应更具包容性,为善无名的精神值得提倡,为善要名的积德行为也要认可。上海浦发公益基金会张弘林秘书长认为慈善理念应包容多元,不要过多追求慈善动机。包容多元的慈善理念将更适应中国国情。上海师范大学潘文岚副教授指出应超越传统慈善伦理,无需过于追究慈善动机。在慈善本真意义的追问中,慈善动机是否纯粹,是否需要纯粹成为争论焦点。与会学者基本形成一个共识:慈善的本真意义是纯粹的,但不妨碍包容多元的慈善观。

  2.发挥慈善伦理功能,构建慈善伦理价值观体系。赵修义教授认为慈善事业大体有四种功能:其一,经济功能。慈善作为一种道德分配方式,用以校正市场分配不公。其二,政治功能。分配失衡带来公众对政府合法性怀疑。政府通过社会动员的中国模式的慈善,解决部分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其三,社会功能。民间慈善组织发育,对资源募集能力较为有效,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其四,伦理功能。慈善不是富者对贫者同情而是一种对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具有重大伦理意义。同济大学邵龙宝教授在比较剖析中西财富观异同,考察中西慈善伦理传统渊源的基础上,尝试构建慈善伦理价值观体系。要扬弃中西传统慈善伦理文化模式。超越亲缘关系惠及陌生人、超越慈善面子观念与功利主义、超越政府慈善和权贵、富豪慈善,倡导慈善本义,弘扬民间慈善。最后,需在体制上明晰个人财富的合法性,实现发展慈善事业与尊重受助者的人格尊严统一。慈善需以人为本,不仅关注物质更要关注慈善者的心理与精神,不仅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最为重要的是努力消除两级分化、分配不公,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价值观体系。

  二、文化视野中的慈善伦理

  1.中西文化与慈善伦理的渊源与发展。朱贻庭教授认为中国古代自氏族社会开始就有慈善鳏寡孤独的传统,其特点是族类性和民间性。现代慈善是一种对陌生人的伦理。无论是传统慈善还是现代慈善,本质精神并未发生改变。发展现代慈善事业,需对传统慈善伦理大力弘扬并进行现代转化,关键在于将慈善事业普遍化、常态化与法制化,根本在于发展多样化的民间慈善事业,应尽快推出《慈善法》。

  2.慈善伦理与感恩文化。上海华杰仁爱基金会曹群秘书长从慈善助学的两个实例出发,探讨了慈善与感恩的关系。他认为感恩是受助方的自身体验,不需要资助方的刻意提示。如果帮助别人企图得到回报或大于资助的利益,就不叫“帮助”而是“交换”、“买卖”或者“投资”。他提出“慈善需要沉默”。李进教授强调指出慈善能够带来双向幸福,捐助者反而要感谢受助者,因为通过慈善使捐赠者的心灵得到了升华。慈善不能以损害人格为前提,需要与尊重人格相结合。张弘林秘书长认为慈善不是纯粹利他的。从西方观点来看慈善具有利他与利己双重向度。对于捐赠者的舆论宣传或功利要求可以在适当范围内满足。

  三、加强慈善伦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当代中国慈善伦理发展趋势。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中心主任周中之教授认为,汶川大地震激发了中国人民的慈善热情,推动了当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对慈善伦理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前沿性课题:慈善在和谐社会中的伦理价值;慈善伦理与社会心理;慈善伦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西慈善伦理观念的比较;国际化慈善的伦理评价;慈善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慈善伦理与慈善法规;慈善伦理与财富人生;慈善伦理与感恩;裸捐、劝捐中的伦理思考。以上课题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慈善伦理形而上追问;第二类是慈善伦理与文化;第三类是慈善实施中的伦理问题。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生王银春认为当代中国慈善伦理主要面临三大困境:中国慈善精神滞后;慈善组织面临公信力危机;慈善与感恩的紧张关系。

  2.慈善事业发展及其困境。朱贻庭教授认为在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其一,政府责任与民间慈善定位不清,作为范围不明。公共事业不是“慈善事业”,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其二,“慈善明星”、“慈善榜单”等过于功利,有违慈善本义,甚至会带来慈善风险,应大力宣传健康的慈善理念。其三,民间个人对个人的慈善行为得不到支持,实际上这种慈善行为是很纯粹的,应加以提倡与鼓励。其四,慈善组织公信力有待提高。赵修义教授认为当前慈善事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慈善经济政治功能凸显,社会伦理功能有待发挥;其二,民间慈善组织不多,需大力培育,有利于扩大慈善资源,减少政治风险,社会结构和问题的复杂性,需要更为灵活细致的慈善帮困;其三,慈善伦理功能的舆论宣传存在误区,如“冠名慈善”、“慈善榜单”,反而会产生伦理副作用。王正敏处长认为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的主体,其发展遇到以下困境:其一,法律不完善。法律将基金会归为“非营利法人”,其独立性难以解决。基金会人员身份不明确。既非公务人员,又非事业单位人员,又非企业人员。其二,税收政策不配套。企业捐赠有一定免税捐赠制度,但是个人捐赠免税程序繁琐。另外基金会保值增值所获的收益,要按企业经营收入对待,征收25%增值税。其三,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不强。社会筹款能力较弱,行业自律与审计机制缺乏,善款流向不透明等。

  3.慈善与企业社会责任。伊顿(中国)有限公司政府公关部经理肖丹从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角度出发,探讨慈善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其一,企业责任的大小能否用捐赠数目来决定。她认为作为个人不能根据捐助数目的多少决定善心的大小,同样作为企业也不能根据捐赠数目的多少来衡量。其二:慈善能不能作为企业一种营销手段。她认为过去慈善通常作为企业的营销手段之一,现在更多地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其三,如何衡量企业是否尽到的社会责任?她认为当今社会趋向全面考核来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比如是否正当追求利润,是否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否关注环境保护等等。她强调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同慈善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社会责任,致力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慈善模式。

  另外,关于慈善与当代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杨为民秘书长介绍了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发展概况及经验。最后他谈了三点体会:其一,当前是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大好时机。其二,要处理好校友会与基金会的关系。其三,建立捐赠经费使用的规范制度,做到善款善用。关于民间慈善组织的理念与发展。阳光种子行动发起人辛旭光介绍了阳光种子行动慈善组织的发展及其理念。它是唯一一个没有注册的民间慈善草根组织,其口号是“你做慈善,你离幸福不远了!”并介绍了“千元计划”及其运作方式。他还强调民间广泛慈善精神的提升才是其根本目标。辛旭光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专家的浓厚兴趣。关于慈善组织专业化。上海韩哲一教育扶贫基金会韩烽火秘书长认为慈善组织与人员应该专业化,需要建立慈善人员的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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