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源反杀案:涉案女孩不予追究刑责 父母仍被羁押(图)

发布时间:2019-02-27 22:12 | 来源:央广网 2019-02-27 07:28:00 | 查看:1517次

(中国好人网左浩仁配图)

央广网保定2月27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北保定市涞源男子王某表白女学生小菲(化名)被拒后,多次到小菲家骚扰结果被反杀,事件引发媒体广泛关注。2月24日,河北省涞源县公安局作出决定:不追究小菲刑责,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但是,在王某倒地后,小菲的母亲仍有劈砍行为,这成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争议点。小菲的父母也因此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经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由涞源县公安局移交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小菲的父母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在这起案件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在哪里?

  小菲家位于河北省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家庄村,根据警方调查,2018年7月11日晚,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小菲父亲王新元家,与一家人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某使用甩棍、水果刀致小菲腹部、小菲母亲赵印芝手部、父亲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

  小菲用家中菜刀的背部击打王某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某,并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倒地后,赵印芝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颈部受伤严重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颅脑损伤后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7月12日,涞源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王新元、赵印芝和小菲被刑事拘留。2018年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涞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小菲表示,此前王某曾多次到她家纠缠,直到带着凶器闯入家中。她说:“当时听到狗叫,我父亲就惊醒了,拉开窗帘往外看,就看到他翻墙进到我们家来了,当时我父亲特别着急,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穿,就冲出去还跟我说,让我打电话报警。”

  这一案件经过媒体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讨论的内容也从具体的案件延展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什么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何来判定“防卫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目前,涞源县公安局已经决定不对小菲追究刑事责任,其父母,尤其是母亲在王某受伤后的连续劈砍行为如何认定,还没有最终结论。涞源县检察院经审理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赵印芝,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

  赵印芝的辩护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鹏认为,涞源县公安局所谓“赵印芝对伤害他人行为持放任态度”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赵鹏指出:“他们一家的防卫行为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割裂来看。首先赵印芝后续的行为,她不确定王磊倒地之后是否已经死亡,这点没办法确定;第二,王磊一旦再起身拿刀,三个人很有可能拼不过王磊一个人,他个子那么高,一米八大个。他们一家又是两个妇女,王新元还有残疾,未必能制服王磊。所以,赵印芝后续砍的行为是整个防卫过程中的一部分。不能单独认定为,你之前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了或者我的防卫行为已经结束了,而我又继续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案发在小菲家中,这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是能否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要素之一。阮齐林说:“正当防卫通常成立的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前提条件,就是有没有发生不法侵害或者有没有遭到不法侵害的攻击,第二部分是遭到了不法侵害的攻击,具备了前提条件以后,那么就是适度不适度。家可以说是一个人退无可退的地方,因此我们一定要认可,作为一个住宅对人的庇护作用。庇护作用意味着是一道防线,是不允许突破的,突破了就认为这个侵害是升级的,是打破了人与人之间重要的秩序和禁忌,这个禁忌就是未经许可,不允许闯入他人的住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认为,对于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以及如何判断侵害是否停止,要从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并且要根据当事人当时所处的状况来进行分析判断。她说:“因为从日常生活经验出发,我们是否会担心,侵害人虽然倒地了,他会不会再次起身,或者他再利用其它的工具,来继续进行侵害的行为。”

  2018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昆山反杀案”在内的四个案例都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要鼓励大胆适用正当防卫,纠正以往常被视作“正常”的保守惯性,避免对防卫行为作过苛、过严要求。相信小菲父母处理结果很快会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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