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6 21:43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2015年06月09日 02 版 | 查看:992次
谢庆富
随着商业领域的不良现象向学术领域的不断渗透,随着以量化为主导的学术评价越来越强势,学术期刊受到了双重压力的夹击,由原先的边缘地带被推向风口浪尖,屡屡成为被质疑、被抨击的对象。学术期刊乱象纷纭,存在买卖版面、违规增刊、页数增多、“假刊”、虚假引用等现象,玷污学术风气,令学者深感忧虑乃至愤怒。”不过,把一切责任都推给期刊,显然不公平。(《北京日报》6月8日)
曾经,在期刊上发表论文是一件非常令人羡慕的事情。可现如今,许多人发现除了少部分顶级学术期刊外,只要愿意花钱,从论文选题、写作和发表都有人愿意“代劳”。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发布的《中国学术评价机制调研报告》数据显示,近半数受访者承认曾向核心期刊付费发表论文。
一篇好论文凝聚作者的智慧和汗水,如果报刊发表,应该向作者支付稿酬。而现实是一些人向核心期刊付费发表论文,他们为什么要做这种经济上倒贴、人格上受辱的事?原因很简单,他们要参评某项职称,而在职称评审条件中论文发表情况是硬杠杠,不够条件不能获评。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我国学术期刊数量太少,一般作者要想在省级或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必须花钱买版面,否则几无发表可能。
我国学术期刊较少的原因之一,是刊号受到限制。办一份新的学术刊物门槛较高,而且即使符合条件要拿到刊号也非常不易,这就造成已有学术刊物成为事实上的垄断。因为有太多的人想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为此不惜花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很多学术刊物自然不会拒绝送上门的钱,而且还会搞“价高者得”这样的游戏,至于论文质量这一最重要的发表标准则可能被弱化。
我国2000年12月出台的《关于禁止收费约稿编印图书和期刊的通知》、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的《出版管理条例》以及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都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即任何单位都不得“约稿收费”或“出卖、出租版面”。但规定是一回事,事实是另一回事。倘若不打破现有学术刊物垄断局面,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现象就会一直存在,而且收费会越来越高。
那么,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考虑适当放开学术刊物刊号限制,引入市场竞争。放开学术刊物刊号限制并非放任不管,也并非意味着谁都可以办学术刊物。换言之,办一份新的学术刊物,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只要申请者达到标准,就可以获得刊号。在放开刊号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凡是经营者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撤销刊号。
其次,建立学术刊物的退出机制。学术刊物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强制撤销刊号,这只是其中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那些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但经营不善且无好转迹象的学术刊物,鼓励其主动破产。有进有出,学术市场竞争才会充分,学术刊物才会越办越好。
第三,国家应扶持一些优质学术刊物。学术刊物固然要以学术为重,但没有经济支撑难以为继。学术刊物要生存与发展,采取的措施无非就是开源节流,而这两种方式都不利于其不断提高水平和质量,不利于促进学术繁荣发展。国家应遴选部分学术刊物,给予全额拨款,让刊物免去“柴米油盐”之忧,专注学术,发现和挖掘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文章,以捍卫学术尊严,促进学术研究,推进学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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