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剖身边案 警醒身边人(图)

发布时间:2019-02-05 21:06 | 来源:人民日报 2019-01-29 19版 | 查看:1807次

如何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记者走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和国企,了解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本报记者 江 琳

廉政警示教育迎新年。人民视觉

  核心阅读

  ■执纪不是终点,防止“前腐后继”,就得回到“事故现场”剖析原因,把反面典型的教训说深说透,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重“案”更重“鉴”,开展警示教育不能满足于开展一次活动,更重要的是使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不当“观众”

  ■警示教育不是目的,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才是目的。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通报曝光、剖析身边案例效果更直接更有效。以案为鉴,才能做到警钟长鸣。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要求,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018年9月2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作出部署。近段时间以来,记者注意到,不只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少地方和国企也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成效如何?怎样才能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赴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和国企实地采访。

  以案为鉴,及时反思自省,防止“前腐后继”

  “张东生、苏崇波等案都是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必须引以为戒,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我麻痹。”在国家发改委1月9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财政金融司党支部书记、司长陈洪宛对张东生等案件深刻剖析,“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别管多便宜的土特产,一根草都不能进财金司。”

  此前,财金司原司长张东生及证券处干部苏崇波、魏星利用职务便利,为证券公司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均被判处有期徒刑,造成恶劣影响。

  陈洪宛介绍说:“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的60多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点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有多起。”国家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纪律教育,2018年10月在全委部署召开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各项内容任务的有序开展,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警示和教育,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剖析反思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到位。

  “我们都共事过,一个楼层工作、一个食堂吃饭。从他们案发到看到卷宗,触动很大。”工作了13年的金融处干部刘丽感慨:“苏崇波本身家境不错,非常优秀,但却在和众多‘追捧者’的斡旋交往中,逐渐迷失自我,最终失去自由。所以,一定得净化自己的朋友圈。”

  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目前已全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干部全员参与,而在地方和国企,警示教育也广泛开展。

  刚刚结束2018年两轮对12家央企的巡视,国资委巡视办副主任王黎晓就深刻体会到警示教育给巡视工作带来的益处,他告诉记者:“巡视组一进驻,我们要求所有被巡视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大会一开,不少职工群众充分感受到上级党组织通过巡视发现问题的决心,纷纷主动找到巡视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过去,一些处分决定发到单位党组织,在支部会上宣读一下,就进了个人档案,身边的党员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警示教育效果有限。通过抓警示教育,许多同志认识到,执纪不是终点,防止“前腐后继”,就得回到“事故现场”剖析原因,把反面典型的教训说深说透,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创新载体,教育入脑入心,防止党员干部当“观众”

  1月19日14时,位于西直门西南角的中铝大厦四层多功能厅内,中铝集团固定每季度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如期而至。记者在现场看到,300人的会场座无虚席、气氛严肃。会场外2562名二、三级公司的党员干部通过视频会议同步接受警示教育。

  “违反工作纪律,直接与供应商联系,供应商借机弄虚作假,获取不当利益”“主导并操纵食堂食材采购,不进行招标,市场调研走过场”“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招待客户”……大会一开始,中铝集团下属的山西新材料公司、宁夏能源集团公司、中铝国际工程公司、西北铝业公司4家企业纪委书记分别通报本单位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7月中央巡视组进驻开始,中铝集团至今已累计召开20次警示教育大会,现在已固定每季度召开一次,至今通报违规违纪案例652起、2043人次。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案件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等载体,中铝集团不断构建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过去我们太多干部被处分,如不及时自省反思,代价会更惨痛。”中铝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葛红林对记者说,从20次警示教育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性质严重的越来越少,受重处分越来越少,说明警示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一刻不能松懈。

  采访中,很多单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开展警示教育不能满足于开展几次活动,更重要的是使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防止党员干部当“观众”,置身事外。

  如何让警示教育取得实效,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很多部委和地方单位都在深入探索——

  让违纪者现身说法。民政部福彩中心腐败案件一度引发社会关注,2018年9月、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会同民政部党组分别召开两次案情通报暨警示教育会,通报对13名局处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情况,其中,4名局级干部在会上主动作公开检讨。第一次通报会后,有7名局处级干部主动到驻部纪检监察组如实讲清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案件通报由“件对件”变成“面对面”。“以前,我们通报案例大多是文件式的,文件发到村里,村干部未必会认真看。”长期在一线工作的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纪委书记陈升安告诉记者,“现在,我们把通报会开到群众家门口,邀请村民一起参加,面对面通报,避免‘水过鸭背不留痕’。”

  选取本地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在不久前开展的财政扶贫资金及“一卡通”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四川广元市朝天区纪委监委用发生在本地的典型案例,制作《“六大纪律”口袋书》,发放给全区12400余名党员干部;此外,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案发地民主生活会、违纪款清退现场会、警示教育会等一套组合拳,不断形成震慑。仅一个月时间,65名村组干部主动说明问题,上缴违纪款21万余元。

  互动式警示教育课、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警示录……眼下,中央机关和各地都努力探索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载体,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以案促改,补齐制度短板,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警示教育不是目的,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才是目的。据记者观察,目前机关部门和单位正加快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已经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建设工程,不得申请变更……”前不久,针对4名业务骨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受党纪政务处分的重大案件暴露出的审批制度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福建厦门市规划委在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出台城乡规划实施规定,从制度上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

  “以前有的建筑单位拿到许可证后多次变更信息,容易出现漏洞。”厦门市规划委法规监督处处长程静告诉记者,“现在不同了,审批、竣工验收、处罚等各个环节都有制度规定,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控机制。”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全委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监管情况专项检查,结合机构改革和新“三定”方案,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履职用权工作规程。

  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中央政法委把加强干部日常监管作为重点,对容易产生利益交换的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落实全程记录、监督制约、轮岗交流等制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记者了解到,针对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反映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问题,2019年国资委将集中进行整治并研究对策;此外,还将剖析党的十八大以后查处的腐败案件,坚持一案一总结,分类梳理,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采访中,相关单位负责人普遍认为,在警示教育厚植“不想腐”根基的同时,还应当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筑牢“不能腐”的堤坝,一体推进,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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