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下月实施 去年有160起交警被侵犯事件

发布时间:2019-01-27 21:02 |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9-01-26 A06版 | 查看:1239次

《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下月实施 民警亲属被纳入保护范畴

  1月25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办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186起,共依法处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行为人1514人。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从组织及职责分工、维权范围及管辖、依法履职免责、维权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明确袭警将刑拘,同时将警察子女及亲属纳入保护范畴。该《实施办法》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去年处理侵犯行为人1514人

  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袭警、辱警案事件时有发生。

  2018年10月18日,朝阳分局朝外派出所在处置一起纠纷警情时,嫌疑人李某冲入电梯对民警及辅警进行殴打,致民警熊焕辉右眼部皮肤外伤并出血、辅警顾国磊面部受伤。后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5日,交管局海淀支队温泉大队民警在沙阳路口至阳坊西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涉嫌违法载货,遂对该车司机张某某进行处罚。张某某对民警处罚不满,随后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辱骂交警及辅警言论。对此,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取证,迅速将违法人员张某某抓获。后张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019年1月8日,交管局海淀支队清河大队民警王大勇带队在回龙观地铁站外开展清理整治黑车专项工作过程中,黑车司机任某某拒不配合工作,将民警顶在汽车前机器盖上强行逃窜,致民警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现任某某因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有160起交通民警被侵犯的,绝大部分都是在交通执法的过程中,有辱骂、拖拽甚至用车辆顶撞的情况。”市局督察总队副总队长、市局维权办副主任任小飞向北青报记者介绍,2018年全年,北京市公安局办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186起,共依法处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行为人1514人。

  新规2月1日正式施行

  2018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有效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首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分为六章四十条,从组织及职责分工、维权范围及管辖、依法履职免责、维权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与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同步施行。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开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11类具体情形,明确将网络上发生的侮辱诽谤、不实炒作等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纳入受理范围;对于采取殴打、撕扯、拖拽等暴力行为,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审查;对于以吵闹、谩骂、恐吓等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实施办法》对民警依法履职免责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民警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主体,细化了执法过错争议处理复核程序,以及作出减责免责认定意见后对民警的保护与支持,明确要求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作出处分、处理。 

  民警近亲属被纳入保护范畴

  《实施办法》提出构建完善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分级启动、抚助慰问、紧急就医、心理干预、维权正名、新闻发布、联动会商、法律援助、网上维权、工作例会、执法培训以及责任追究等14项配套性、保障性机制。

  《实施办法》扩大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保护范畴,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侮辱、贬损。

  同时,明确将外省市公安机关执行支援任务的民警、公安院校派遣配合执行警务活动的学员以及警务辅助人员纳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保护范畴。

  北京警方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民警执法,共同携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文/本报记者  叶婉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去年有160起交警被侵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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