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4 12:36 |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24日 03版 | 查看:1422次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在23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志明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工作情况、2019年工作安排,并与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司长马飞雄、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拥军优抚司副司长曹俊就重要政策法规制定进展等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安置8万余名军转干部40多万退役士兵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退役军人工作载入史册、不同寻常的一年。”王志明表示,一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军地相关部门支持下,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各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工作体系构建进展顺利。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4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截止到2018年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成立了省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县以下机构组建按计划推进,部分省份成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机构,贯通上下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
政策法规制定快速推进。会同相关部门就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退役士兵安置、服役表现与安置相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等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管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文件即将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已形成初稿,正在抓紧完善。
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会同中宣部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崇尚英雄·精忠报国”“铭记功勋·致敬英烈”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走访慰问,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给予帮扶,解决实际困难。
年度安置任务有效落实。落实8万多名军转干部、40多万名退役士兵、2400名复员干部、9000多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改进安置办法,推行“阳光安置”,拓展安置渠道,首次将123家中央企业全覆盖纳入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提供1.5万多个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动制定税收优惠和公益岗位保障政策。
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休干部各项待遇。全面开展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认真做好来访来信办理工作,开通网上信访渠道,加强信访办理和信访事项转办督办,督促地方落实政策,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做好军改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马飞雄介绍,自2018年开始,推动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每年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对各省(区、市)实行全覆盖督查,今年将继续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性督查工作。利用好综治工作考核机制,设立考评领导小组,明确考核细则,规范考核程序,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历史遗留问题的考核评价权重,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针对军改期间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包丰宇表示,已出台了包括“四个放宽、三个加强”等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一是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同时,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待遇保障。
公布2019年九项工作重点
在会上,王志明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年的9个工作重点——
大力推进政策制度改革,加快《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典型宣传表彰力度,探索建立诚信机制,激发退役军人正能量。
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
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就业创业服务扶持力度,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
构建统筹平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社会优待工作,逐步实现从生活解困向褒扬激励转变。
做好褒扬纪念工作,推动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关爱帮扶力度,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建立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河北、天津基本上全覆盖建立了从省级到乡村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下一步,将在全国推开这种做法。
(本报记者 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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