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6 09:02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1月16日 02 版 | 查看:939次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等成为关注热点
本报讯(钟青)1月11日,2018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结果在京揭晓。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社会性别统计等社会热点受到关注。
“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妇女报社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妇女新闻文化基金共同发起。在本次评选会上,中国妇女报社总编辑孙钱斌首先向与会评委介绍一年来中国妇女事业的进展。他说,作为各族各界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国妇女十二大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必将有力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的进程。
评委们从典型事件的标志性意义、对宏观政策的影响力等角度出发,对候选条目进行热烈讨论,通过票决如下新闻事件入选(以时间为序):辽宁将性别平等纳入省政府规章审查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共债共签”,避免夫妻一方“被负债”;深圳与河北分别发布社会性别统计与分性别统计分析报告;教育部印发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严惩教师性骚扰行为;广东在全省全面开展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工作;男性该有怎样的气质引发社会热议;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女性堕落导致国家堕落”等错误言论遭网友及主流媒体批评;温州未成年“女德班”被责令关停;最高法将“性骚扰责任纠纷”“平等就业权纠纷”列为新增案由。
此次揭晓的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既关注制度层面推动性别平等的重大决策,也关注具有性别平等意义的典型事件,以及公众性别平等意识的提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妇女新闻文化基金执行主任卢小飞说,我们努力以这样一种润物无声的方式通过年度性别平等新闻事件来透视和观察社会,进而促进性别平等观念的公众认知,推动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促进社会进步。
“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自2012年启动以来,已连续举办7届。评委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还有部分新闻传媒及社会性别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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