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02 23:05 | 来源:新京报网 2019-01-02 09:28:19 | 查看:1852次
1月1日,全国公安边防、警卫部队转改官兵集体换装入警,标志着改制完成。
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2019年1月1日,全国公安边防、警卫部队转改官兵集体换装入警,加上此前已经退出现役的公安消防部队,三大公安现役部队全部完成改制。
公安消防移交应急部,变身消防救援队伍
据公安部原消防局官网介绍,原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实行公安机关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总队,总队下设司、政、后、防4个部门;各地、市、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支队,支队下设消防大队(科)、中队。
按照2018年3月公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举行,消防部队正式退出现役。
自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识服饰。应急管理部同时发布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标识牌式样及佩戴规则。
消防救援队伍也建立专门的衔级制度,并于2018年10月27日起正式实施。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消防救援衔是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设立的一种新衔级,是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2018年11月9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公安边防、警卫部队转改官兵入警
按照2018年3月公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按照改革要求,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2019年1月1日,全国公安边防、警卫部队转改官兵集体换装入警,标志着改制完成。
记者了解到,公安边防部队组建于1951年,原为现役建制,序列于武装警察部队,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是重点打击沿海及海上偷渡、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防辖区治安秩序,维护国家边防安全。按照公安部的介绍,公安边防部队“长年战斗在人迹罕至的冰峰雪原、扎根于寸草不生的大漠戈壁、驰骋于惊涛骇浪的万里海疆”。
据此前媒体报道,公安部警卫局下辖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警卫部队属于公安现役部队序列正军级单位,佩挂武警警衔。公安部警卫局负责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四副两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访华要人的安保工作。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见习编辑 吕银玲
校对 杨许丽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