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3 20:48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11月13日 14 版 | 查看:381次
罗 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这为文艺创作指明了方向。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也是文艺作品重要受众群体,电影作为广受青少年喜爱的文艺样式,有责任助力其身心健康发展。
通过行业自律为社会带来正面的示范,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发挥积极影响。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电影作为最具代表性的文艺形式之一,高度浓缩和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对引领时代风气影响深远。电影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导演和演员,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的行为举止也会对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产生影响。从业人员只有严于律己,追求德艺双馨,才能经得住检验,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责任。电影从业人员要主动“担责”,加强行业自律,既要通过电影作品引领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身心健康发展,也要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为青少年做好表率。做到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坚守艺术理想,用高尚的文艺引领社会风尚”“在从艺做人上作表率,带动更多文艺工作者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人,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贡献力量”。
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作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精神食粮。习近平同志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电影创作和传播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守正弘毅、春风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作为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为电影产业服务青少年身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它明确规定,国家支持“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题材电影”的创作、摄制。电影的题材、风格可以多元,但内核不能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电影行业要产出丰富多样的高质量影片,以艺术的力量感动人、影响人,使青少年观众多方面、更容易地接受优秀作品影响,主动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电影创作,还要做到以“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为中心,充分体现和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关键是要提高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的明确要求。
规范电影市场秩序是有效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坚实保障。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要把握住两条:一是要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二是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各级党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发展正确方向。”这是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高度对我们新时代文艺工作提出新要求,也为中国电影事业发展指明新方向。一段时间以来,电影创作活跃,电影市场繁荣,题材多样,口味多元,与此同时,保护青少年健康观影问题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电影不得含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鼓励拍摄“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而且明确规定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通过规范电影市场秩序这三方面,为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政策和法律规范基础上,电影行业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守正”,坚持行业自律以“担责”,以优秀作品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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