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靠级别办事”的时代已经过去

发布时间:2018-09-17 15:39 | 来源:华商网 2013-04-26 A13版 | 查看:1020次

  朱昌俊

  中国红十字会赈灾救护部部长王平认为,红十字会不能去官方化,这是法律赋予红会的特殊职能,跟其他的慈善组织没有可比性。王平说,如果中国红十字会级别高点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4月25日《潇湘晨报》)“如果中国红十字会级别高点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在一个长期以来习惯了靠权力资源去推动救援乃至解决问题的国度,这样的思维应该说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毕竟,级别越高,意味着可以动用的资源就越多,动员能力可能也更强。

  显然,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在民间慈善尚未发育,公民权利意识仍旧式微之时,作为官办慈善典型的中国红十字会,靠着副部级的待遇,尝到了不少甜头。一没有竞争对手,二公众对于慈善的透明度没有要求,“高级别”就成了红会最好的信任资源。然而,也正因为在慈善组织与行政级别上的过度交叉,当民间慈善逐步成长,公民意识逐渐萌发,仍奢望提高“级别”来更好发挥作用的思维,已成了当下中国红十字会最大的信任之殇。

  不可否认,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有着法定意义上的救灾职责,且由于有着颇高的行政级别,在灾难来临时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都增强了其在赈灾过程中的强势力量和作用。但法律所确定的救灾职责与公众要求红会进行信息公开并不矛盾,公开只是为了让红会接受监督,降低慈善成本,更好地履行救灾“职责”。其次,当民间组织大量成长,红会如果不能在透明度的方向上取信于人,期望继续以“级别”换取信任,无异于缘木求鱼。这次雅安地震中,官办慈善与民间慈善的对比,已作了很好的现实注脚。

  雅安地震中红会与民间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比较,已经充分证明,靠行政级别赢得慈善公信的时代已经过去,红会只能拿出壮士断腕的姿态,不断适应现代慈善的操作规则,方能走出信任洼地。

  慈善组织不同于一般性政府部门,行政级别的高低虽然会影响组织和动员效率,但其毕竟只能是公众爱心的一个委托代理机构,如果不能以高度的透明和公开以及执行效率赢得公众的信任,再高的行政级别也将面临无源之水的困境。必须要厘清的一个常识是,目前官办性质的中国红会,以“政府工作领域的助手”定位,实质上是国家财政救助与社会爱心救助混杂的产物。红会的赈灾行动中,一部分物资直接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支援,另一部分才是真正的社会慈善捐助。当这两者合二为一,善款去向不明也就难以避免,在公开方面也存在阻力过大的问题。高行政级别虽然令其享受了动员上的优势,但一旦透明度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信任危机也就随之而来,带来的将是慈善与国家救助的双输。

  透明、独立是慈善事业的准入证。正如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邓飞所言,对于公益组织,民众看重的是公益、慈善组织是否透明、公开,能否接受批评、监督。不过,这是最浅层次的PK,最根本的PK是执行模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如果连透明和自身定位都存在问题,行政级别再高,恐怕也难以立命。这是当下中国红会必须直面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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