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纠“科研不正风”

发布时间:2018-09-17 15:08 | 来源:新京报 2018年09月17日 第A04 | 查看:634次

科普之家

  科学监督评估的建立,就是要在科技管理方面“长出牙齿”。

  近日,科学技术部“三定”方案公布,新设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该司成我国首个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的机构。

  近年来,我国科技管理存在重立项而轻过程、科研项目进度和质量缺乏有效监督、科技投入产出效率较低等问题,因此,亟待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评估。而在缺乏有效机制约束的情况下,容易出现一些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现象。同时,不少科研人员又抱怨,多头写申请书、多头汇报、应对多头检查,使人疲于应对,无法潜心于科研创新。

  科技部设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是对现实中诸多科技乱象做出的正面“回应”,设立这样一个机构利于纠正科技领域的不正之风。

  其实,科技部在监督和评估方面近年来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如在2014年的机构改革中,原政策法规司调整为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增加监督评估的总体职能,并设立负责监督评估的专门处室。2015年又增设一个处室,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监督评估管理力量。

  在制度建设方面,科技部研究制定了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要求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和问责,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

  在实践探索方面,研究制定了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每年的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计划。比如,2017年,科技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国际期刊集中撤稿进行了调查处理。

  就此而言,此次新机构的设立是对中央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落地行动。即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体系,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

  从长远来看,科学监督评估的建立,就是要在科技管理方面“长出牙齿”,提升科技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的设立,仅仅是强化科技监督的第一步,在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还会存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的现象,提高监管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的问题。

  因此,尽管新机构设立了,但接下来还要继续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评估的多方联动和一体化管理。

  比如,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加大对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发挥好监督和评估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强化各监督和评估工作的统筹衔接,改进监督检查和评估方式,尽量减轻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负担。

  当然,也可以将监督评估的结果作为“终身标签”记录到国家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系统,并将信用信息查询作为项目立项形式审查的必要程序。此外,对于信用等级好的机构和人员,可减少或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监督检查;对于信用等级差的,应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频次。

  □阳旭(科技政策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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