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亿网民时代“人”是数字经济治理最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14 10:34 | 来源:新京报 2018年09月14日 第A04 | 查看:915次

政见未来

  我们追求多快好省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成效显著,并不能掩盖法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教育普及、产业基础、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

  近日,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8.0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出行规模等方面已经遥遥领先于世界各国。

  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业态、新模式在为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为公众的生活、学习、工作和娱乐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治理问题制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但互联网带来便利有多少,麻烦就有多少。从网瘾少年、游戏迷、“手机控”,到网络诈骗、恶性竞争、数字鸿沟等,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问题、新挑战,增加了大量不确定性风险。

  近期,某互联网共享出行平台的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引发了广泛热议,关于嫌犯、受害人、互联网平台和国家治理等层面和角度的分析评论很多。许多观点认为共享平台在运营理念上存在偏差,管理和服务机制上存在漏洞,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其实,在以野火之势蔓延的数字经济领域,各层面监管服务的规则、机制、程序和执行过程上存在漏洞是比较普遍的。国内外很多共享经济平台都会产生类似问题。数字经济领域一再发生此类恶性事件,根本原因在于治理体系的不完备和监管服务能力存在短板。

  治理问题过去是、将来还会是制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巨大阴影。数字经济治理泛指对互联网、数字技术、数据资源的治理。因为网络空间叠加经济社会活动的复杂性、不对称性、新生性和快速变化等特征,让数字经济治理难度巨大。

  一是法制不健全,数字经济市场监管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现实需要;二是监管部门信息能力建设滞后,应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鞭长莫及;三是平台责任边界不够清晰,互联网平台的社会责任感远没有达到我们期待的高度;四是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作为相对弱势一方,对于数字经济活动中的潜在威胁与风险缺乏认知和预防能力。

  我们追求多快好省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成效显著,并不能掩盖法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教育普及、产业基础、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互联网像一面可以聚焦的巨大魔镜,许多时候通过各类事件集中地折射出我们当下愚昧、狂妄、无知乃至缺乏道德底线的社会生态。这种状态可能短期还难以根本改变。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要从人入手

  冷冰冰的现实告诉我们,享受数字经济福利的同时,避免伤害、完善治理是唯一出路,也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

  信息革命不断深化是一个不可逆的历史进程,无论你是否卸载顺风车,挑战都将无处不在。未来将是万物互联、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新时代,数字经济成为引领变革发展的重大机遇,谁不抓住它谁就可能没有未来。所以,我们的唯一选择就是欢迎它、了解它,与它友好相处。

  未来我们将生活在网络和智能机器包围当中,虽然人创造了这一切,但是人与机器的关系将是全新的,更加人性化的机器与更多依赖机器的人相互塑造、相互适应和相互成就,治理网络和机器还要从治理人的世界入手。

  以数字手段完善数字治理,通过构建基于融合大数据的社会信用平台等来完善互联网信任体系,优化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来约束作恶的动机和空间。

  而数字经济是基于信息网络空间、实体物理空间、人类社会空间三元空间融合联动的裂变式发展的,治理理念、目标、模式、方法、工具都需要调整,要安心享受数字经济实惠,就需要我们有新智慧和新作为。数字经济治理不光是政府的责任,需要平台、消费者、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发挥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

  当然,互联网本身改善不了大多数低收入、法盲、知识技能缺乏、儿童教育和心理健康问题,要冷静面对数字经济新浪潮,要有效鉴别它的善恶美丑,就要踏踏实实补齐社会建设的短板,关注到每一个公民的全面发展。

  否则,仍然会有各类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在互联网上爆发。例如,我们的留守儿童问题绝不会仅仅体现在偶发的共享平台恶性案件上。

  □马潮江(数字经济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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