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9 16:5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4年11月 | 查看:979次
人物故事:
杨萍,女,52岁,中共党员,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原科长,现任党支部书记,副处级检察员。
多年来,她带领未检科全体干警,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建立了“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涉案未成年心理咨询室“心语室”、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应用于司法实践,使和平检察院未检工作一直走在了全市前列,未检科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爱字当先,全力挽救失足的少年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人们习惯把他们称为少年犯,法律上则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他们还有一个名字叫——孩子。他们是特殊的“孩子”,而杨萍就是一位特殊的好妈妈。
2011年,一名十七岁的女孩儿林琳(化名),利用假期在滨江道一家商店打工。她发现一个更衣箱没有上锁,便偷了里面的一千多元钱。失主报案不久,林琳就被缉拿归案,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了深入女孩儿的内心,杨萍多方走访,了解到她很小父母就离异了,虽由母亲抚养,但其一直跟随奶奶生活。由于奶奶的溺爱和母亲的疏于教育,孩子在情感上缺失很大,性格上存在着缺陷。鉴于她是初犯,盗窃数额较小,认罪态度较好,且系未成年人,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对林琳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案子虽然结了,杨萍并没有放弃追踪。她经常跟孩子的母亲沟通,指导她怎么对孩子进行教育。林琳的母亲感动地说:“我虽然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杨检察官却是她的再生父母,是她的苦心帮教,孩子现在才变得这么健康开朗!”
在一起抢劫案中,杨萍通过与犯罪未成年人冯军(化名)的交流中,发现其存在焦虑、紧张情绪,且存在明显的暴力倾向,就专门邀请心理专家对他进行沙盘疗法的疏导。为保证咨询效果,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杨萍多次与心理专家沟通,通过反馈信息,有针对性的对冯军进行鼓励和教育,最终,一个消极堕落的未成年人变的积极乐观起来,杨萍用她的爱心再一次让孩子实现了自我成长。他的父母多次给检察院领导打电话说:“是杨检察官对孩子视如己出的关爱,才让孩子获得了新生!”
为了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效果的最大化,杨萍除了以传统的说教形式进行教育外,还变换帮教方式,组织他们到残疾人家里进行义务劳动、到宁河原种场进行农田劳作,使他们认识到只有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她的帮助下,许多孩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开拓创新,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救一个孩子,不是救他一时,更要救他一生,救他向善向好向光明。”秉承着以人为本和平等公正的原则,按照“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运行高效”的工作要求,杨萍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多措并举,与时俱进,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
在办理6名外来务工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一案时,杨萍了解到他们平时在单位表现良好,此次犯罪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其单位的负责人也表示愿意把他们留在单位工作,并保证与司法机关配合好对他们的帮教。因此,杨萍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取保直诉。几名未成年人被释放的当天,“未检科”的工作人员与其工作单位联合召开了现场帮教会,并当场签署了《帮教协议书》。
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解决外来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问题,杨萍数次深入基层调研,奔走于驻区企业之间,终于与薛氏餐饮有限公司携手,建立了全市检察系统首批异地户籍未成年人关护基地,有效解决了异地失足未成年人跟踪帮教问题,形成了“检企”携手开展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
杨萍还依托社会教师力量,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施行“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为那些审讯时无监护人到场的未成年人安排“临时家长”。而“亲情会见”措施,则缓解了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和抵触心理,为他们真诚认罪悔罪打开了一扇“人性化”的窗子。
2013年,在杨萍的提议和院领导的支持下,一个专门为涉案未成年人准备的心理咨询室——心语室建成,为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提供了专业的设施及环境,这也是全国检察系统首家按照专业标准设置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
杨萍还带领“未检科”的检察官们,多次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以“彩虹工程”为主题的系列法制教育。2007年,创建了《未检专刊》,至今已向和平区42所学校、63个社区,共计发放了两万三千余份,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授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2009年,主办了以“把握青春航标、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和平区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区14所中学和职专的近两万名学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参赛人数和规模均创下和平区历史之最。2013年,又创建了“和平未检”新浪微博及微信平台,通过互联网传播正能量,有效地提高了孩子们学法的积极性。
丝丝爱心映检徽,杨萍用自己的柔弱之躯,辛勤地培育、关护、抚慰着祖国的花朵。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浓墨重彩的人生,书写了一名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心。
由于成绩突出,她被天津市检察系统授予个人三等功,并先后获得天津市检察系统先进检察干警、“五一”劳动奖章及和平区“十佳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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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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