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围观跳楼、起哄别传染上“冷漠病”

发布时间:2018-06-29 22:58 | 来源:新京报 2018-06-29 A03版 | 查看:875次

  议论风生

  那些漠视他人生死的看客,必须考虑自己刺激性言论和不当行为的严重后果。

  6月26日晚,江苏南通一名女子爬到住宅楼楼顶想要轻生,经过消防和公安3个多小时的工作,最终女子放弃了轻生念头。但是在救援过程中,楼下有围观者却用灯光刺激女子并起哄“跳啊,跳啊”,消防中队副中队长立即喝止了他们。没想到还有人爬到更高的楼层,依旧尝试用强光灯去照女子所在的顶楼。

  不到一周,甘肃女孩跳楼时的围观场面再次上演。所幸救援及时,那些怂恿自杀和干扰消防救援的举动,没成为压垮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但这场面回头看依旧让人心有余悸,它说明甘肃女孩的死亡,还没有换来社会层面足够有力的警示效果。

  对意欲自杀的人而言,轻生不少时候是因为外界刺激,如果在站上楼顶那一刻,能够收到来自社会的善意,其内心的绝望多少会驱散。只是当围观者将强光打向女子时,这种只为更清楚地观赏他人苦难的举动,让女子原本悲惨的故事,扭曲为一种可供消费的作品。

  看客文化本质上还是指向人性中冷漠、自私等原始的一面,正如有论者提到,怂恿自杀,更多是在去个性化的群体环境之下,人性弱点被放大的结果。

  所以,讨伐围观者很简单,但离开网络置身于真实的现场时,任何一丁点的冷漠,还是很容易像病毒一样传染。这也正是时隔一周,同样的场景再次上演的原因。

  此次事件发生在夜晚,黑暗的环境,为起哄者提供了天然的庇护,让起哄者能够以匿名的无风险方式,去刻薄地喊出“跳啊,跳啊”。但需要提醒的是,不顾消防人员呵斥,只为近距离欣赏一场悲剧,这不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自私和冷漠,还可能违法。

  如果起哄和强光照射的行为明显阻碍了消防救援,那么按照《消防法》的规定: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公安机关可以认定为扰乱社会秩序,依法追责。

  甘肃女子跳楼风波后,警方打破常规出手拘留起哄者,让干扰救援、怂恿自杀这类过去只能靠道义谴责的行为,被纳入法律惩戒的范畴。对于那些漠视他人生死的看客而言,法不责众和取证难等因素,可能不会再是免责的挡箭牌,他必须考虑自己刺激性言论和不当行为的后果。

  熊志(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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