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平:司法所长20余年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图)

发布时间:2018-06-28 22:2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6-12-27 | 查看:1154次

人物故事:

  鄂西一隅神农架东南边陲的新华镇,有一位人称“铁嘴天平”的司法所长 ——刘天平。

  20多年来,他坚持用春风化雨般的方式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00余场次;为农民工追讨欠薪、伤残、死亡赔偿金800余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600余件,防止民转刑15件,化解群体性事件10件,疏导上访80起;协办公证110件;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1人,刑释解教人员7人。他本人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调解能手”;全省“百名好干警”、“综治先进个人”、“十佳司法所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老百姓说:他是我们的“贴心人”

  他注重把思想定位在想干事上,把信心立足在能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是他成功化解一桩桩,调解一件件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

  2010年初冬,刘天平接到石屋头村纠纷信息员电话,李某今天结婚,而龙口村黄某却聚集50余人准备到李某家抢亲,群体事件一触即发,情况十分危急。他快速赶往现场,一把抱住气急败坏的黄某,夺下他手中的凶器,规劝其他人全部退下。控制现场后,经过一天一夜苦口婆心的劝说,成功化解了一起重大群体民转刑案件。

  高白岩村上访老户高某曾当众夸下海口:“我的山林纠纷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已扯了30年皮,我去过武汉、上过京城,过了无数领导,都拿我没办法,想必他这个小小的司法所长也奈何不了我。”可刘天平这个小司法所长就是不信那个邪,他详细查阅大量的山林权界及变更确权的资料,在经过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会同政府、林业等部门,向其下达了行政裁决书,依法强制处理。证据摆在面前,高某心悦诚服地说:“没想到刘所长真厉害,我服了。”

  弱势者说:他是我们的“保护神”

  工作中他把“四个不让”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时刻牢记心中,即不让弱势人员的事在他手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他手里发生,不让前来办事的百姓在他那里受冷落,不让司法行政的形象在他那里受到损害。

  多少个万家团圆的日子,他在车上颠簸,为伤残务工人员追讨赔偿金;又有多少个不眠之夜,他在认真学习,丰富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的法律知识。近年来,他多次赴辽宁、山西、武汉、浙江以及临近的兴山、房县、保康等地,为农民工追讨死亡、伤残赔偿金。如在处理当地务工人员王某伤亡事故时,他与企业法人和对方律师唇枪舌战足足两天两夜,依法一次性索赔兑现死亡赔偿金92万元,此次索赔属全区之最。他冒着生命危险,不顾个人安危,带病只身一人两次前往山西黑煤窑为受伤农民工索赔,在山西办理法律援助过程中曾多次受到黑煤窑主的威胁和恐吓,他没有畏惧和退缩,忍受结石剧烈疼痛,历时一月之久,敦促当地乡政府贷款赔偿神农架新华镇受伤的农民工60余万元。自己花费2000多元医药费也没在单位报销,更没花当事人一分钱。

  2016年他被提拔为新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后,还先后赴襄阳、宜昌不分昼夜的为农民工索赔200多万元赔偿金。他每年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时节开展“暖春活动”,举办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讲座,深入到每家每户掌握务工人员的信息和动向,主动与本地务工人员聚集地的兄弟单位建立联通信息,相互协作、共同维权。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有家可归,有亲可投,有地可种,对临时生活有困难的协调帮助解决临时救助金,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协调将其纳入低保。对于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者,他逐一登记造册,定期走访,嘘寒问暖,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稳定。

  镇领导说:他是党委政府的“好助手”

  由于地域之差,背景的不同,人才的匮乏,导致新华镇干群关系不够融洽,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民事纠纷层出不穷,上访事件接连不断,各类案件居高不下,经济社会发展滞后。面对这种状况,他深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调解工作中,他总能于困境中找到出路,于困难中找到办法,于可能中办成事情,于无望中创造可能。

  他积极探索信访与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建立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组,政法干警包重点对象的“三包”责任制和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实行无缝对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镇。工作中,他着眼社会建设,加强对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文化、科普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做到转变观念,增强致富的本领和信心。适时地推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问计与民,做到群众不满意、矛盾未化解的项目坚决不上等工作措施,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经过良性运作,效果良好,使新华镇整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成了名符其实的策划人、践行者、促进派。

  20多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刘天平以平凡而闪光的人生实践,把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孜孜以求,默默奉献,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彰显了一个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博大胸怀和高尚情操,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好评。面对成绩,他没有陶醉,仍然用双肩扛起责任,执着坚韧地挑起基层工作重担,用双手举起法制大旗,带领老百姓一往无前走致富奔小康的康庄大道。让奉献与爱心在平凡的岗位上闪光,让责任与担当之歌在林海深处萦绕盘旋。

  来源:湖北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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