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0 14:31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6年9月 | 查看:1317次
人物故事:
人物简介:
王建利,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山东安丘人。中共党员,2010年从海军某部转业,现任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兴城路派出所治安民警,一级警督。
事迹概述:
2016年5月10日,深夜。王建利在从工作单位返家途中,捡拾到10万元人民币,当时街上空无一人,而且该路段没有任何视频监控,面对巨额现金,王建利毫不心动,并连夜联系失主,于次日,将巨款分文不少归还失主,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被评为青岛市文明市民,“山东好人”之星。
正文:
2016年5月10日,深夜。结束所里的办案任务后,王建利开车回家途中, 在李沧区青山路与台柳路路口绿化带下的马路牙上发现一黑色肩包。他先是在空荡荡的街上伫立等待失主,无果,最终只好先将背包带回家里。
他将沉甸甸的背包打开一看,顿时吓了一跳,里面赫然露出一沓沓现金,经清点整整十万元。想到失主丢钱后万分焦急的心情,王建利没有丝毫犹豫,就按照从背包里找到的一张名片上的电话打了过去,结果却始终无人接听。
第二天一早,王建利带着背包来到单位,对名片上辛先生的身份进行了核查,再次拨通了他的电话。联系上辛先生后,王建利说明了有关情况,问他是丢失物品,辛先生这才惊恐地发现自己装有十万元现金的背包不见了。
上午11时许,辛先生慌慌张张赶到派出所,看到失而复得的巨款,感动地竟然说不出话来。原来10日下午,辛先生受单位指派收取工程款项,工作进行非常顺利,滴酒不沾的他一高兴,破例与朋友喝了半扎啤酒,导致醉酒失忆,他在路边呕吐时将背包不慎滑落地上,回家后便倒头酣睡,根本没想起背包和钱的事。
看着失而复得的十万元现金,辛先生急忙从包中抽出一沓现金要表现感谢,王建利笑着拒绝了。他说: “这是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应该做的,没有什么值得感谢的。也希望你从中吸取教训,不要再当‘马大哈’!”
深夜拾金不昧的故事,王建利没有跟单位的任何人提起,直到几天后辛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送锦旗时,大家才知道这件事。
王建利在瞬间做出的拾金不昧义举,源于他平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和提高道德素养的修为。
王建利常说:人民警察,就是要吃得了苦、受得了委屈、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只要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理解,就是对一名人民警察最大的褒奖,付出的苦与累也值了。
王建利穿了21年的军装,如今,脱下了军装,穿上了警服,但在他心中,军魂化警魂,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信念始终没有变。因为他知道无论是当一名军人,还是做一名警察,他都是人民的守护神,都是平安中国的脊梁!
王建利的家庭并不富裕,甚至可以用窘迫来形容。他的母亲患直肠癌动过大手术。妻子没有工作,而且身体不好也几次做过手术。孩子正读高中,他是家中的顶梁柱,都需要他的照顾,而他从没因家庭琐事影响过工作。妻子曾委屈地说:“自从嫁给了你,从军嫂到警嫂,家只是你的旅馆。大事、小事全扔给我,你的心思都在单位工作上。”话是这么说,可在妻子心中的最爱还是丈夫。
2013年,辖区发生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打人后逃逸,受害方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住院治疗花了不少的医药费,可因犯罪嫌疑人未到案而得不到赔偿。王建利多次找到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帮忙劝说其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最终,外逃近三年的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5月投案自首。
从警以来,王建利一直坚持奋战在基层公安一线,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融入执法服务中,由于工作出色他连续6年获上级嘉奖。在王建利看来,身为一名人民警察,为百姓守护平安、伸张正义是义不容辞的使命与担当。
来源:山东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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