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吉所:杂货店主30余年童叟无欺 成就“金字招牌”(图)

发布时间:2018-05-31 22:26 | 来源:中国好人网 2016年8月 | 查看:1456次



人物故事:

  人物简介:

  孙吉所,男,1952年4月出生,乳山市白沙滩镇白沙滩村村民。

  事迹概述:

  孙吉所在村委大院西侧开了一家“吉所商店”,店面不大,承载的诚信故事很多。经营商店三十余载,他童叟无欺,以诚待人,用行动诠释了店训“百货对百客,货好招远客。经商讲诚信,买卖讲和气”。孙吉所先后获得“乳山诚实守信好人”、“威海好人”、“山东好人”等荣誉。

  正文:

  从1984年开始,孙吉所就在供销社干销售员。1992年,孙吉所凭借着积累的销售经验,和老伴开起了自己商店。从商店开张那天起,朴实的老两口就合计,东西都卖给乡邻乡亲,从进货到卖货,一定要做的问心无愧。

  孙吉所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30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两条经营之道:一是绝不坑蒙欺骗,额外多赚,二是绝不卖假冒伪劣或过期失效商品。

  刚开始由于不善经营,到年底结账却是赔钱。不服输的孙吉所没有气馁,坚持给老百姓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他骑着自行车跑到市里一家一家的打听价格,对比货物,最后确定进货渠道。自己的店利薄店小,但孙吉所从不忘帮助村里生活条件比较差的人。有些困难的群众来店里买袋盐、酱油等用品,他都会把零钱去掉。吉所商店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价格实惠,远近相邻都愿意到这里买东西。商店常年卖两种茶叶,花茶每斤25元、绿茶每斤35元。有一次一位老大爷赶集回来,走进吉所商店,低声对孙吉所说:“集上的绿茶都70多一斤,你这茶叶也好提提价了。”孙吉所当场回答说,“只要进价不变,我的卖价就不会变。”

  人们常说无商不奸,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可这一说法在孙吉所身上并没有得到印证。近几年周边的超市、商店越开越多,但丝毫不影响孙吉所的生意,原因就在于进货渠道方面,他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每年都有不法商贩主动在他店里面推销“三无”产品,都被他严词拒绝。商店里经常进一些儿童、老年奶,逢年过节买的人挺多,平时却很容易压货。孙吉所每个星期都将查一遍保质期,一发现快过期的奶制品,老两口就自己悄悄地喝了。“牛奶是好东西,丢了太可惜,又不能昧着良心卖给别人。我们也不能退货,退了要是让别人再去卖,祸害人咋办。”闺女女婿有一次发现父母几天不大爱吃饭,一问原因,才知道是奶喝多了,他们哭笑不得。做女儿的也心疼父母,可是老人认的理,谁也改变不了。慢慢的,女儿和女婿也加入了老两口的行列。若是儿童食品快过期了,孙吉所就趁着晚上偷偷送进垃圾桶,因为他始终坚持过期的商品坚决不能卖,但是如果在白天扔,被调皮孩子捡着吃了容易坏肚子。

  由于孙吉所经营有方,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他的商店总是顾客盈门,生意十分红火。村民邹庆芬是店里多年的“回头客”了,她说“到老孙这买东西除了货真价实、价格公道,我们就图他人好,心眼实,从来不会骗人,所以大家乐意到这里买东西。”

  2011年,村里进行规划,孙吉所的小店也乔迁了,如今的小商店就开在村委会旁边。在店里,孙吉所及家人总是热情地接待每位顾客,耐心为顾客挑选喜爱的商品,直至顾客满意为止。在店里经常会有客人丢失或忘记物品,每次孙吉所发现客人丢失的手机或其他物品都及时交还失主,如果没能及时联系到失主,就会放在店里等着失主来认领。

  “商店没小事,不能落一件。”这句话常挂在孙吉所嘴边,孙吉所用自己的诚实守信经营为自己打造了金字招牌。

来源:山东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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