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25 08:33 |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2009-10-23 | 查看:2348次
王洪彬(左二)在协调案件。
37岁的王洪彬是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审判监督庭工作15年来,他办理的各类再审案件1300余件,无一发回和改判,无一错案,调解率高达86%,不仅申诉人对他称赞有加,就连被申诉人也经常给他送来锦旗。秘诀在哪儿?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语中的:“王洪彬对老百姓有一种特殊的爱……”
一个残疾人的故事
今年的6月25日晚11点,王洪彬在办公室加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母亲病情严重。王洪彬风风火火跑回家,把母亲送往医院,并在80多岁母亲的病床边整整守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8点,正在服侍母亲的他,突然接到了院里的电话:一位名叫梅华的当事人要见他。 “你一个残疾人来一趟不容易,我找人照顾母亲,马上就到。”
原来,梅华是一个残疾人。2000年5月因右腿不适到一家诊所治疗,结果腿部比以前更加疼得厉害,竟发展到不能走路。经法医鉴定,定为五级伤残。在多次索赔无果的情形下,梅华诉讼到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终因赔偿问题,梅华走上申诉之路。王洪彬在接到案件时,经过认真审查,发现疑点颇多。他决定一定要见见这位官司历经几年、仍上访不休的残疾人。
在法院接待室,看到王洪彬眼睛发红来到眼前,梅华顿时有些内疚:“你还是回去吧,别耽搁你老娘的病。”王洪彬回答说:“你大老远带病来这儿更是不易,我一定得见你,咱俩好好聊聊……”通过王洪彬长达5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梅华彻底明白了案件的是非曲直,他双手握着王洪彬的手说:“就冲你这份真诚,我相信你,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再上访了。”
没过多久,梅华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王洪彬赶赴100多公里为这位残疾人送来判决书,梅华激动得哭了。
“我是一个农村孩子,来打官司的人都像是我的父母、兄弟姐妹,他们都是我的亲人。作为一名法官,有爱才能办好案,有爱才能当好法官。” 王洪彬说。
一件棉夹克的故事
“洪彬家在农村,平时很节省,自己不舍得买衣服,可对老百姓却很大方。”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对记者说。
老人安俊杰14年前因宅基地纠纷被一审、二审判决败诉,从此自带干粮走上了申诉之路。
1994年2月,刚从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到周口中院工作的王洪彬,在回单身宿舍路过法院门口时,见到这位老人弯着腰啃着干馍。他上前一问,才知道正是白天到法院申诉的安俊杰。王洪彬二话没说,领着老人来到他的宿舍,给老人做饭,让老人吃得浑身上下热乎乎的。“大爷,我家也在农村,我的父亲与你一样,如果不嫌弃的话,你就住在这里吧。”他硬是把老人强留了下来,和这位素不相识、衣着脏兮的老人同吃同住长达6天之久。其间,他给老人讲法律、讲政策,让老人相信法律,不要再上访了。
没过几天,案件开庭结束后,老人要回100多公里外的鹿邑县老家。临走时,王洪彬又把身上仅有的20元钱和一件舍不得穿的新棉夹克塞给了老人。一晃14年过去了,王洪彬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此事。
前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老人在电视上看到了王洪彬,激动得一宿未睡,第二天就拿着14年前王洪彬送给他的棉夹克,特地从鹿邑县赶到周口市中级法院……
一个外地女的故事
于海哲是外省人,2000年到周口市某有限公司工作。后来,在公司办理的业务中,被合作伙伴以诈骗土地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年,经一审、二审,于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王洪彬在接手此案时,于的家属仍在上访。而此前,曾有7名办案人员因此案受到行政处分,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位好心的朋友劝王洪彬:“你最好别管这个案子,自己别因此也犯错误。”听了朋友的这话,想起于某家属憔悴而痛苦的神情,平时性情温和的王洪彬发起了脾气,“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不能无辜受到伤害。”
那天晚上,面对近一人高的卷宗材料,王洪彬流着眼泪在日记中写道:“我是人民的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刑法的功能除了打击犯罪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无辜的老百姓。监狱可以草长满,无辜者不能受屈冤。”他不分昼夜地审阅卷宗,先后6次下企业走访职工,终于摸清了实情。
于海哲案如期开庭了。作为审判长的王洪彬,经过3次开庭审理后,用一整夜时间写下了长达12000余字的审理报告,依法改判于海哲无罪。2007年4月6日,已经服刑5年零9个月的于海哲终于走出了监狱……
一起“坠坑案”的故事
王洪彬的心很细,感情也非常丰富,丰富得有时候像个“女人”。
2004年7月4日,扶沟县方某的孩子和梁某的孩子在玩耍时不慎坠入正在施工的路沟内,双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两个孩子的妈妈悲痛欲绝,奔波于扶沟县有关部门要求赔偿。有关部门互相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方某、梁某无奈一边将该县某局告上法庭,一边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矛盾并未得到化解。去年,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案件承办人王洪彬一个字一个字地审阅卷宗,发现此案漏列了被告。依据法律规定,他完全可以以原审漏列当事人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但他觉得,如果发回重审,方某、梁某又要重新进行一场漫长的诉讼。他决定不发回重审,依法通知漏列的扶沟县某部门参加诉讼,尽量调解。王洪彬带领合议庭成员,在扶沟县的一家招待所“安营扎寨”,每天奔走于有关单位。作为一名法官,他一次次流泪动情的劝说,终于打动了各方当事人,几家责任单位共同向受害人足额支付了赔偿款。
“老百姓万不得已才会打官司,作为法官,不能冷冰冰的,一定要有爱心,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他们,尽量让他们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少受痛苦……”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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