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21 08:0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08-06 | 查看:1344次
朱锋同志是上海市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园开公司)行道树养护队的队长,作为一名连续获得三届上海市劳模集体的带头人,他处处以身作则,并重视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将所学的理论应用于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业务技能专长,曾先后获得2000年度普陀区“青年岗位能手”、2004年度普陀区职工技能登高能手、2004年记功、2005年普陀区绿化局“优秀团员”、2006年上海市绿化林业行业技术能手标兵、第九届上海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本着对自己工作岗位的热爱,朱锋同志平时对自己严格要求,常年带班工作,坚持现场指导,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充分发挥了队长和青年岗位能手的模范带头作用,以良好的技术、规范的操作赢得大家的一致好评。不论是高温酷暑天气下的行道树剥芽,还是数九寒冬的树木修剪,以及防台防汛的日夜突击抢险,他都身先士卒,奋战在第一线。记得2005年受台风“麦莎”侵袭,白玉路一小区私房边上的一株大型白榆树严重倾斜,随时有压垮房屋的危险,作为行道树防台抢险突击队队长的朱锋亲自带领抢险队员冒着暴风雨赶赴现场,面对现场形势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和危急,朱锋在仔细勘查后,当机立断定下抢险方案。为了保障居民房屋和人员的安全,树木只能分级、分段锯除。他单独登上屋顶,冒着大雨用高枝油锯小心翼翼地操作,凭借高超的技术,在队员们的协助下顺利排除了险情。
作为一队之长,朱锋同志不仅处处争先,而且严格管理,经常会放弃双休日以及利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加强巡视。在行道树的日常养护上,他对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为了确保管辖范围内行道树良好的绿化面貌,他认真落实普陀行道树养管的宗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绝不允许有失管、失养现象发生。对于城郊结合部道路的行道树,由于树木遭破坏的程度较大,许多树木需要多次重复养护才能保证良好面貌,所以养护的工作量也相应增加,队员们有时不免发些牢骚,此时,他会耐心地开导队员们以大局为重,并坚决要求大家做到养护标准不降低,规范操作不放松。同时,朱锋同志还带头当起了爱绿、护绿的宣传员,利用各种机会向人们宣传种植绿化的重要性,动员市民加入到维护上海城市绿化面貌的行列中,以实际行动支持“绿色奥运”和上海世博会的举办。
结合工作实践,他在养护队内还积极倡导科学养管的理念,参与各种科研课题,如配合市、区绿化局、市绿化指导站开展新、优品种、色叶树种等的物候观察,施肥复壮试验;参与行道树病虫害的防治,2006年重点开展了《行道树整形修剪技术研究》子课题的工作,在尝试行道树自然型与结合型修剪手法的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普陀区连续多年获得上海市“白玉兰杯”区际绿化竞赛行道树养护管理第一名做出了积极贡献。
朱锋同志不但在业务技能上精益求精,还经常参加各类交流活动,在交流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自己。他多次参加市绿化局有关行道树修剪技术示范以及防台防汛操作演习,在操作技能比武中名列前茅;他曾应邀赴宁波、江阴、杭州等地指导修剪样板道路行道树,赢得良好声誉;带教杭州市园文局派驻我公司挂职锻炼的青年骨干和市绿化指导站派来的研究生,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5月23日-24日,参加《中法可持续绿色空间和城市树木交流研讨会》及现场修剪演示会,与法国技术人员在现场互相交流了行道树的攀爬和修剪技术。他不愧为上海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朱锋同志所在的普陀区行道树养护队是一个流动的对外服务的作业窗口,曾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自1997年7月向社会提供24小时行道树养护承诺服务以来,他总是热情接待,快速处理,文明服务,自己苦点累点也要让市民满意,在他的带动下,所有队员们都以为民解忧为乐,多年来为市民兑现了无数个承诺。2003年10月21日,当行道树队看到《青年报》上登载的名为《谁来捅这个马蜂窝》的照片后,强烈的责任心驱使他和队员们迫不及待地按照地址找到了卢湾区瑞金二路48弄的居民小区查看有马蜂窝的那棵树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他们于10月30日上午对那处在20米高处、大如磨盘的马蜂窝进行了处理,为居民除了一大害。他们的跨区行动感动了居民,也感动了记者,在2003年10月31日的《青年报》上又出现了名为《人蜂大战》的跟踪报道。
为了配合市、区网格化管理的需要,朱锋同志经常带领队员们在繁忙的日常工作当中,抽出时间帮助解决居住小区的扰民树木,及时解除居民的后顾之忧。面对又高又大难攀爬的里弄树木,他不计报酬,动用美国进口的自走式高架车进行登高修剪,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此外,他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扶贫帮困,奉献爱心,每年向灾区捐款捐物,特别是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之后,他主动号召行道树养护队全体队员进行捐款,第一时刻献出爱心。朱锋同志的事迹时刻影响着我们,他敬业奉献的精神闪烁着时代的光彩,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祁建梅)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