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09 09:3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9-08-03 | 查看:1994次
林庆元,男,1963年10月出生,仙游县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16年,现任仙游县148法律服务所主任,仙游县政协委员。16年来,他心系民生,见义勇为,知难而进,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80多件,参与制止和平息宗族械斗及群体性纠纷33起,劝和吵闹离婚的夫妻130多对,制止20多件家庭暴力事件;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622件,维护许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达9600多万元。创造性地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企业、校园活动, 进村入户发送法制宣传材料10多万份,开展法律咨询65场次,作法制报告32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5多万人次。荣获“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福建省法制宣传教育模范”、“福建省优秀法律工作者”、“莆田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莆田市职业道德十佳标兵”“仙游县劳动模范”等30多项殊荣。
临危不惧,挺身而出。面对群体性械斗纠纷,他总是把社会安定、民众的事情放在首位,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避免某村六姓氏村民再度引发宗族械斗事件,他同镇领导一起挨家逐户与村民讲法、谈心,探讨研究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有效排除一场纷争近10年,潜在涉及数乡镇的群体性宗族械斗恶性案件隐患,受到省、市有关新闻媒体的广泛聚焦;林氏和郑氏村民因修筑村道占地引发群体性纠纷,双方各纠集百余人持械对峙,他闻讯赶到现场,置生死于度外,面对刀棒挥舞、打杀声四起的混乱局面,果敢冲进对峙双方中间,拼全力制止即将发生的恶性事件直至避免事态恶化、纠纷平息;面对某村因雇佣关系引发近千人参与的抬尸索赔事件,临危不惧,挺身现场说教,持续10个昼夜深入当事人双方劝说化解,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避免恶性事件发生;年前,他在回家途中,恰逢一起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死难家属村邻近600人聚众公路堵塞交通的群体纷争,他主动挺身斡旋于死难者亲属中,理法并济,用真情撼动死难亲友,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劝导现场人员配合交警依法处理,阻塞近六个小时的交通得以恢复,避免了又一起一触即发的恶性群体闹事事件。他就是这样用人格魅力和诚信化解一起又一起群体纠纷,赢得民众的信赖,受到省、市有关新闻媒体的关注,得到“木兰溪畔好卫士”的褒奖。
见义勇为,心系民生。他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总是把全局利益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至真至诚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率先开通劳动维权与就业服务热线,与仙游县总工会签订优惠服务协议,为职工、农民工提供免费咨询、代书、审查劳动合同、优惠诉讼、非诉讼代理和援助服务;免费代理困难农民工郑某等工伤索赔案件;职工郑某的工伤经三年两复议两仲裁四审的艰辛努力,终以郑某全面胜诉和促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依法修改而告终;20多个昼夜不辞劳苦,研究案情、调查取证,使市中院和省高院免除了两企业的担保责任,避免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为全县三百二十多家用人单位、乡镇、企业作《劳动合同法》讲座,印发赠送知识问答10000多份;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0多起。众多受惠企业、职工感其执着,赠送“无私援助 匡扶正义”等锦旗,折射出一位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良好道德情操。
一腔热血,情洒和谐。他心系稳定,为营造一方安宁尽心尽力。“法治工程”试点推行龙坂村村民自治工作,受到全国人大代表考察团、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考评验收组的肯定和表扬;“长安工程”指导仙游私立一中创出民办学校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受到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的表彰,荣获福建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全国‘五五’普法中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他用一个月时间,走访百多个单位和知情人,收集证据30多份,解决了教堂与群众的20多年纷争,仙游县三自爱国会赠送“精益求精 尽职尽责”的锦旗予以褒奖;主动介入郊尾血铅超标次生、衍生事件防控、医疗救护组织、起草调处理赔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全过程法律帮助、法律服务、法律依据,为最大限度减轻环境污染事件影响、妥善处置事故引发的各种矛盾、促进事件稳妥解决,推进事故处理,稳定民心,做好安定稳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发挥积极作用,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与赞誉。
他心里一直装的是民众的安宁、装的是他的那份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职业宗旨。他是个称职的法律工作者、名符其实的“卫士”、我们身边的好人。
(责任编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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