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18 08:41 |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2009-06-29 | 查看:3715次
千余群众含泪送别小英雄
(中国好人网配图)
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29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6月18日,当看到两名同学不幸落水后,不会游泳的巩义市13岁少年范乃方没有丝毫犹豫,他一跃入水,在河道中呛着水,用稚嫩的双臂连续两次将两名同学举出水面送上岸边,自己耗尽力气,被无情的湖水吞噬。小乃方被打捞上来的时候,青紫色的脸庞依旧在微笑……
在生与死面前,人该如何抉择?这位13岁的少年用无声的英勇行为给出了答案,他用短暂的生命对人生作出了最庄严的诠释,书写了一个雄浑的“人”字。
6月28日,嵩岳垂首,洛水呜咽,巩义市委、市政府,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少先队员代表,各界群众等1000余人,为少年英雄范乃方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人们洒泪送别这个家人眼中“懂事的孩子”、乡亲们公认的“好孩子”、同学心目中的“大哥哥”、老师眼里的“好学生”。
千人送别小英雄
6月28日9时,巩义市孝义影剧院内传来阵阵低婉的哀乐,“少年英雄范乃方追悼大会”在此举行,千余名群众默默走进剧院,悼念这位舍己救人的好少年。
人们纷纷追忆这位少年的感人事迹。
小乃方的母亲熊稀敏说:“这么多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老师和学生来为小乃方送行,这是他生命价值的充分体现。他舍己救人的精神,不但是属于我们家庭的,更是属于人民的、社会的。”
巩义市教体局局长常成军说,人之初的选择乃圆乃方,小乃方的家人选择了“乃方”,希望孩子堂堂正正做事,方方正正做人。范乃方同学用一个大写的“乃方”,装点了13岁的不朽华年。
同学诉说乃方救人壮举
6月18日,对巩义市孝义镇孝北小学六年级学生姚君、程良(均系化名)来说,是个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同学范乃方为救落水的他们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当天是暑假的第一天,下午3点多钟,范乃方等9位同学结伴来到石河道生态园新兴大桥北面200米处的一个拦河坝旁,登上长满厚厚绿苔的竹制小码头,一边说笑,一边把手脚伸进水中嬉戏。
虽然13岁的范乃方身高1.73米,但他从小怕水,所以一个人远远地坐在河岸的石头上,看着同学们尽情地玩耍。
突然,在码头最前端的姚君、程良不慎滑入水中。
范乃方听到呼救,全然忘却了对水的恐惧,他顾不上脱掉鞋子、衣服,毫不犹豫地跳进水中,用双手同时把两个同学托出水面,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岸边移动。没走几步,姚君就从范乃方手中滑落下来,范乃方只好先把程良送到码头边交给同学,再回身去救姚君。当他耗尽最后一点力气把姚君推向岸边后,再也没有露出水面……
师生回忆:范乃方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王利平是范乃方五年级的班主任。她介绍说:“开学没几天,他就成了我的得力助手,他凡事抢着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班负责学校的厕所卫生,乃方担任班上的卫体委员,干活最多的是他,干最重的,最脏的活也是他,最晚收工的还是他。”
同学李思浩回忆:有一次我摔倒了,腿上和手上都在流血,乃方用力把我拉起来,扶我坐下,随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我心里抱怨,这个人真不仗义。可是过了一会儿,他手里拿着创可贴走了过来……
最令人难忘的是去年汶川“5·12”地震那天,学校教学楼摇晃时,同学们被学校紧急疏散到操场。范乃方突然发现少了两位女同学,其他同学都忙着往楼下跑,他却急忙冲上楼,发现两位女同学受到惊吓坐在教室里,他一把拉住两人跑下了楼。
警方认定乃方救人是见义勇为
事故发生后,巩义公安局刑警队、道北派出所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向8位在场同学询问事件经过。最终,警方得出结论:“范乃方同学是为了抢救落水同学、见义勇为而献身的。”
6月26日,中共巩义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学习表彰范乃方同学的决定》,授予范乃方同学“巩义市舍己救人好少年”荣誉称号,号召全市人民向范乃方学习。同时,把范乃方的英雄事迹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生动教材,在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宣传。
(记者 王泽远 大河报记者 梁建辉)
(责任编辑:卢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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