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7 10:35 | 来源:新京报 2018年04月17日 第A03 | 查看:1009次
4月12日,于欢案开审首日中午第一次休庭,庭审旁听人员正重新排队入庭。新京报记者王清以摄
议论风生
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同时也要遏止那种对黑恶势力养痈成患的“潜规则”,避免于欢案重演。
近日,备受瞩目的“于欢案”背后牵涉的吴学占涉黑团伙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开审。同时,另一起触目惊心的案件浮出水面。
起诉书显示,早于于欢案4年前,吴学占团伙曾对冠县东古城镇古北村村民王秀娥施行过非法拘禁和残忍折磨。侵害原因则是王秀娥持续信访,东古城镇领导安排吴学占对其“看管控制”。
很难想象,这样的恶行居然是在涉事镇领导指使下进行。时任镇领导可能未必关心具体的“看管控制”细节,但以“维稳”的名义,将访民置于黑恶势力的“魔爪”下,于法不容。
纵观整个事件,吴学占团伙与东古城镇有关方面的互动,俨然成为一种利益交换。这一团伙把截访、维稳等当成了一门“生意”,不止于此,他们还从镇政府无偿获赠18亩土地等更多利益。镇政府也恰恰看重吴学占团伙的“震慑力”。双方可谓一拍即合,各取所需。至于民众的利益、法律的权威乃至一个社会最为重要的公平公正,则全抛脑后。
这一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公权力对民众利益的层层盘剥。事件的起因是王秀娥没能拿到丈夫车祸赔偿款,这笔钱究竟到哪里去了,既然已经走完相关程序,想必不难查清。然而,在长达6年时间里无人过问,及至王秀娥万般无奈走上上访之路。相关部门的主要精力却集中在想办法如何制止上访而非解决问题。
到头来,倚仗涉黑团伙背后,不仅会造成养痈成患的后果,还会间接助长其气焰,纵容其壮大。而于欢案中的“辱母”情节,也跟这些涉黑团伙被姑息之间,形成了某种关联。
检讨此案,除了吴学占团伙无所不用其极的侵害手段之外,尤其应该注意到当下个别基层官员的“乱作为”:安排涉黑团伙看管访民,既不见法的影子,也看不到对民众利益受损的同情。这显然不可能真正实现维稳目标——维稳的关键应该是正本清源,实现从源头上的治理,而非半道截访。
此案无疑是一个惨痛教训:这边厢是涉事基层官员对黑恶势力不严厉打击反而倚重,那边厢是不积极解决民众诉求。这导致了小案子在徇私枉法中演变为积案,也让黑恶势力在“利益勾连”中越做越大。
正因如此,要切实保障民众合法权益,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法治公平,必须采取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同时也要遏止那种对黑恶势力养痈成患的“潜规则”,避免于欢案重演。
□麦加(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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